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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沙海灘渡假屋及營地租借-只供響澳門註冊嘅團體,學校等,至少要二十五人,每位$50,手續如下:
租借黑沙海灘渡假屋及露營場
更新日期:2005/8/3
執行單位:民政總署[IACM] - 文娛康體處
地址 :澳門南灣大馬路 517號南通商業大廈 19樓
熱線電話:2833 7676(24小時)
圖文傳真:2832 9491
網址 :
http://www.iacm.gov.mo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渡假屋 | 露營場 〕
渡假屋
對象:
本澳政府註冊之社團、學校、銀行、工廠及本澳其他單位以團體名義之使用者。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所有租借均需填寫使用申請表格﹝下載渡假屋申請表﹞,並將表格遞交至民政總書署文化康體部(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19樓)。
費用:渡假屋 - 每人每天澳門幣 50元(至少須滿 25人)。
- 使用時間:下午 3時至翌日中午 12時。
休憩室 - 每天澳門幣 500元(不限人數)。
- 使用時間:下午 3時至晚上 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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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場
簡介:路環黑沙海灘共設有 30個可供露營的露天場地。
索取表格
1. 文化康體部(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 19樓);
2. 民政總署各服務站及民政總署網頁
www.iacm.gov.mo;
3. 下載責任聲明書、下載渡假屋申請表。
遞交表格:文化康體部(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 19樓)。
費用:全部營地均免費對外開放。
附註:
- No.1至No.5營地供公眾自由使用,不需預先申請,先到先得;
- No.6至No.30營地供公眾社團預先向本署申請,批准後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