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案:兩者皆是。
先看定義:
(1)自然數
自然數,在數學中,是指正整數(1, 2, 3, 4...)。前面的定義通常在數論中使用;
而在集合論和電腦科學中,則喜歡使用非負整數(0, 1, 2, 3, 4...)這種定義。
自然數由數數目而起。古希臘人最早研究其抽象特性,當中畢達哥拉斯學派更視之為宇宙之基本。其它古文明也對其研究作出極大貢獻,尤其以印度對0的接受,為人稱道。
零早於公元前400年被巴比倫人用作數碼使用。瑪雅人於公元200年將零視為數字,但未與其它文明有所交流。現代的觀念由印度學者Brahmagupta於公元628年提出,經阿拉伯人傳至歐洲。歐洲人開始時仍對零作為數字感到抗拒,認為零不是一個「自然」數。
19世紀末,集合論者給自然數一個較嚴謹的定義。據此定義,把零(對應於空集)包括於自然數內更為方便。邏輯論者及電算機科學家,接受集合論者的定義。而其他一些數學家,主要是數論學家,則依從傳統把零拒之於自然數之外。
要給出自然數的嚴謹定義並非易事。皮亞諾公設提出自然數要適合五點:
有一起始自然數 0。
任一自然數 a 必有後繼(successor),記作 a +1。
0 並非任何自然數的後繼。
不同的自然數有不同的後繼。
(數學歸納公設)有一與自然數有關的命題。設此命題對 0 成立,而當對任一自然數成立時,則對其後繼亦成立,則此命題對所有自然數皆成立。
若把 0 除出自然數之外,則公設內的 0 要換作 1。
集合論中的一般構作法是把一自然數看作是所有比它少的自然數組成的集,即 0 ={ },1 = {0},2 = {0,1},3 = {0,1,2} ……若有人把自然數看作集合,通常就是如上。 在此定義下,在集合 n 內就有 n 個元素;而若 n 小於 m,則 n 會是 m 的子集。
(2)偶數
所有整數不是奇數[1](又稱單數),就是偶數[2](又稱雙數)。若某數是2的倍數,它就是偶數;若非,它就是奇數,可表示為2n+1(n為整數),即奇數除以二的餘數是一。
在十進制裏,可以用看個位數的方式判定該數是奇數還是偶數:個位為1,3,5,7,9的數是奇數;個位為0,2,4,6,8的數是偶數。
總結:由於零是一個能表達數值的數,並且可以被2整除,故兩者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