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循刑事法例告你,就是蓄意傷人,沒有「意外傷人」這條罪。
但對方亦可循民事索償告你,那時就什麼也有可能追討,包括醫藥費、精神傷害的賠償等等。
關於蓄意傷人,有兩條主要的法例條文,如下:
章: 212 標題: 侵害人身罪條例 憲報編號:
條: 19 條文標題: 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由1911年第30號第2及5條修訂;由1991年第50號第4條修訂)
[比照 1861 c. 100 s. 20 U.K.]
章: 212 標題: 侵害人身罪條例 憲報編號:
條: 17 條文標題: 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傷人或打人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受殘害、外貌毀損、成為傷殘或身體受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或意圖抗拒或防止任何人受到合法拘捕或扣留而─
(a) 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或
(b) 向任何人射擊;或
(c) 拉動扳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企圖用上膛槍械向任何人發射,
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由1911年第30號第2、4及5條修訂;由1991年第50號第4條修訂)
[比照 1861 c. 100 s. 18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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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2007-08-22 15:38:05 補充:
所以我說,對方可以循民事索償告你,如果你並非意圖傷人的話,刑事起訴你傷人大概是不會的。但受傷的路人其實是有機會要求民事索償,民事索償要爭議的並非你是否蓄意或意圖傷害人,就算你是不小心,也可以因為你負有一定責任而要求你賠償其損失(例如你不應打交啦!)。至於到底最後成不成立,當然視乎對方是否真的告你(其實也不是容易的事,他也要出錢請律師啊!),還有就是個官點判囉!
2007-08-23 00:25:21 補充:
首先:對方能否找法律援助,是要看她的資產是否符合法援的規定(即係要証明佢真係好窮,冇錢打官司,同時法援又要認同佢的觀點,覺得有道理、有得打,才會受理)這是法援署網頁,內有關於申請法援的資格和條件:
http://www.lad.gov.hk/chinese/las/overview.htm
2007-08-23 00:26:32 補充:
另外:要賠多少法律上是沒有條文規定的(這是民事與刑事的不同,刑事會有量刑起點),所以呢個問題我諗冇咩人可以答你,真係想知應該找律師咨詢。當中考慮的重點包括,對方傷得有幾重、如何索償(原質上除了醫藥費,也可以加精神損失),當然,也要視乎個官點睇。通常如果唔係太嚴重,雙方可以傾庭外和解,同對方傾掂條數,就唔駛打官司,慳番堂費,因為堂費有時係雙方各自支付,有時係輸的一方代勝的一方付,又係睇個官點判。
2007-08-23 00:27:03 補充:
早些時候,美國有個法官(自恃識法律),竟然告一間洗衣店洗壞佢件衫,賠償實質與精神損失共幾千萬美元(大概係咁上下,銀碼忘記了,剩係記得係天文數字),聽落真係好痴線,但佢真係可以咁告,幸好,最後個法庭冇畀佢得逞,仲鬧左佢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