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錢唔還的問題

2007-08-21 5:36 am
我欠一間公司錢,對方己向高院入紙,高院審對方贏,但對方又冇要我破產,又冇進一步行動,我又冇還過錢,現在不敢放錢在銀行,驚比人封又唔知對方幾時有行動,現已過左三年,我想知高院的命令有效期有多久 ,還是永遠
更新1:

我可以由出人境

回答 (2)

2007-08-21 11:20 am
✔ 最佳答案
好心你聯絡間公司啦,因為高院所頒法的係令,唔係口頭承諾,而且在案件未終結時你永遠都受到這個法例所困住,對方公司在高院入紙,即係表示你一定欠萬元以上,法院只係負責頒布法例,不會代表該公司向你收數,如你係以個人欠款,該公司不能向你清盤,但你咪以為唔使還錢,因為張令沒有結束架,仍然存在法院檔案室,我建議你先向該公司聯絡,洽談分期還款,否則利息加上去對你亦唔會有好處,就算你申請個人破案,你的破產官會將你供的錢分比該公司,因該公司可獲得優先權得到此還款,你又再想想,如果有一日賺多了錢,到時先被人再入紙去高院,這個時間除了還錢,仲有利息,到時你會出唔到境,因為你首次的法例都沒有遵守,情況就類似收了告票唔比錢一樣,你一樣可以出入境,只係唔知幾時突然在海關過關時著燈,被人截停,然後同你講,你有通輯令在身,通輯令不一定係犯法,所有妄顧法律或法院頒布的都有機會,到時你仲煩.
2007-08-21 6:01 am
高院的法令直至你還完款為止, 重要加利息(10.75%年息),加訟費. 三年無還, 條數都好好睇. 一出境便會被扣查.
快快還錢吧.

有錢唔還, 真是過份!!! 克人憎.

有借有還, 上等人
有借唔還, 正無賴.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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