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事)以下咁既情況,社會福利署有無權叫佢地咁做?要佢地搬?

2007-08-20 9:33 pm
本人有個親戚,一家五口,住公屋五人單位(大單位),屋企窮,兩老無法工作,維有申請綜緩至今幾年,大仔近年讀完書退出左綜緩同埋搬左出去工作,依家二仔剛讀完中五,就被社會福利署要求於限期一個多月後要穩到工作(工資扣回多少),如果唔係社署就要佢地搬去細單位(四人單位),正常應該只係二仔既綜緩金被取消,而其他三個一樣照樣可取先係架,大仔當時取消左搬左出去都唔使佢地搬
1.咁其實社署有無權咁做?咁樣會唔會有被逼既感覺?使唔使搬最終決定權唔係房署咩?
多謝解答!唔該晒先!

回答 (1)

2007-08-20 9:50 pm
✔ 最佳答案
有權,因為佢地一家食綜緩,間屋既租係社署比,你地而家人口唔夠,就唔可以住禁大間屋,使唔使搬最終決定權係房署,但社署有權唔比5人單位租金比佢地住,只比4人單位,如果佢地唔搬,咪自己交返d租囉.如果二仔搬埋出去,社署只比3人單位既租金添啊,所以你個親戚二仔報做野,社署又扣錢,報搬左出去住,社署又要搬,兩邊就只有自己恆量一下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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