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上訴一問

2007-08-20 8:44 pm
因犯事,被判半年,扣除假期等,實質坐四個月,現巳服刑24天,尚剩三個月零幾天

想想真是非常不值,判刑也重了點,因是自首的,心有不甘

應否上訴,是否很需時, 到上訴得直時,可能巳快出獄了??

只坐幾個月,法庭會唔會批俾你上訴,都成問題

應唔應該攬咁多嘢

回答 (1)

2007-08-20 8:47 pm
✔ 最佳答案
如果不服法庭的裁決,無論是原告或是被告,都可以申請上訴或覆核:可以是單針對裁決,亦可以針對判刑,或是兩者一起上訴。

香港的司法機構,包含各級法院:由終審法院至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至小額錢債審裁處和淫褻物品審裁處。各級法院有不同的審訊和判刑權力,對下級法庭的判決不服,可以向上級的高等法院上訴。例如裁判法院是專責審理較輕微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被告認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有權判處最高的刑罰。一般是監禁兩年或罰款十萬元。如果被告不服被裁判法院定罪,可以向原審裁判官申請覆核;另一方面,亦可選擇直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上訴。

而被告如果只是不滿判刑,認為刑罰過重,可以單針對刑期上訴。高院原訟庭會聽取控辯雙方陳述,決定維持原判或是接納辯方觀點減刑,但亦有可能加刑。被告亦可選擇單就裁決上訴,表示不服被定罪,即使被駁回申請,亦不會影響原來的刑罰。在刑事案件中,作為控方的律政司,亦可以就裁決和判刑,上訴或覆核。控辯任何一方,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決如果仍然不服,可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直至終審法院。

2007-08-20 13:00:19 補充:
緊係上訴啦~~你搵皇家狀上訴嘛~~~幾佰蚊申請大約個零月左右你上訴如果第二官覺得重, 可能會減一個月左右,反正係入面都無嘢做啦~有個希望都好, 又可以出下去,有個日子記托,d時間都過得快dp.s 但係記得問下人被判監禁個條罪, 多數判幾多 & 最重判幾多 先好上訴, 因為個官都有權判多d, 不過機會好微( 除非, 唔好彩撞正個官係傻or 心情唔好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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