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法律的人請進,本想俾20分

2007-08-20 4:50 am
1.請問與一內地人假結婚後想自首,
預計刑期會係幾多,(係自首)
2.-如對判刑不滿,最迟幾時提出上訴,具體程序係點.
3.當值律師幫到人嗎,上訴也應該搵佢哋嗎,出邊律師收幾多.

回答 (1)

2007-08-22 2:22 am
✔ 最佳答案
1. 如果無俾警察揭發, 為乜要去自首? 照經驗一般假結婚被揭發的原因, 都係個內地人未拿到正式居留權 (即係取得單程証及身份証), 就以 "探望配偶" 為由, 持雙程証黎到香港後做黑工, 俾警察拉而揭發的. 照睇到現在仍未有差人揾你, 咁佢應該係無出到事. 即係你假結婚一事仍未被警察揭發.
咁你就要盡快到家事法庭以 "配偶失踪" 為理由, 申請單方面離婚. 你可以揾律師做, 費用大約2-3千蚊. 亦可以自己入稟法庭離婚, 費用大約千幾蚊. 入稟法庭離婚後, 法庭會排期處理. 約2-3個月後會發出 "臨時離婚令 (Decree Nisi)". 在法庭發出"臨時離婚令"後六星期內, 如無人反對你離婚, 你會收到一張 "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 填妥通知書後交回法庭, 就可向法庭申請發出 "確認臨時離婚令証明書 (Certificate of Making Decree Nisi Absolute)", 即俗稱 "離婚證明書". 整個離婚過程約4-5個月. 咁樣離婚只係普通離婚案一件, 唔關警察事, 唔會有什麼後果.
離咗婚後你就同佢無瓜葛. 你跟住就要求吓耶蘇, 拜吓關帝, 保佑佢千祈唔好在攞身份証前俾人拉! 到佢攞到身份証後就一天光哂! 以後佢唔講, 你唔講, 無人會知係假結婚.
但如你良心受, 責堅持要自首, 咁高院法官韋毅志在今年5月處理一宗裁判法院假結婚上訴時指出: “假結婚因涉及以假文件欺騙政府, 令其在行政管治上作出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批准的決定, 而影響到公眾利益及其管治威信. 所以應判處監禁.” 所以假結婚會以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自首認罪可獲三份一刑期扣減, 即係約5個多月. 獄中行為良好可再獲三份一刑期扣減, 即係實坐3個零月. 大部份人犯法都係背景清白, 判有罪後都會有悔意, 所以無乜用. 法庭絕對唔會接受你承諾會將所得利益捐出去, 因為咁樣做係以金錢去求減刑, 屬妨礙司法公正.
2. 如對判刑不滿, 最遲要在被定罪後14天內提出上訴. 你先要向裁判法院提出 “:裁判覆核(Magistracy Review)”, 即係由原審裁判官再睇多次單case, 睇下有無判得過重. 如果敗訴, 你可再向高院提出 “上訴不服刑期(Appeal Against Sentence)”, 要求減刑. 但因有韋官果單案例, 所以除非裁判官判多過8個月, 否則好難成功.
3. 當值律師只可幫你處理原審. 你要裁判覆核或高院上訴就要自已揾私家律師裁判覆核約6-8千, 高院上訴約1萬. 當然你亦可揾法援.

2007-08-21 18:22:51 補充:
"本想俾20分" - 咁你又唔俾? Hahaha....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9000051KK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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