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案件係唔係有任意裁決權?

2007-08-19 7:05 pm
成日都聽人話: 睇吓係邊個官、睇吓個官點判

覺得法官係可以點判都得, 而事實上又真係見到喎

回答 (2)

2007-08-19 10:53 pm
✔ 最佳答案
不是. 雖然我們經常會見到不同法官對同類案件有不同的判決, 而不同人亦會對法律有不同的演繹 (所以才有得打官司), 但法官的裁決權並非毫無限制的, 至少他們作出裁決時要給予理據, 而在香港的普通法制下, 法官判案必須依照過往案例所確立的原則, 當裁決有異於案例時更需要點明支持他偏離案例的不同之處.

而法官決定刑罰時更要跟從法院頒布的量刑指引 (如有), 及不能超越法例定明可處以的刑罰種類及最高刑罰.

所以法官只能在既定框架內行使他的裁決權, 不是完全任意的.
2007-08-19 7:23 pm
其實係要睇下陪審團o既投票ga~~~
個官係俾意見, 所以可能影響到陪審團o既決定~~~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2: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9000051KK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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