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保三份意外醫療保險, 一份賠2萬, 一份賠1萬, 另一份賠5千, 如我入院做手術後, 費用共4萬(其中5千由我支付):
1) 如我把正單寄去其中一份公司(賠1萬那間), 當那公司完成程序後, 是否把正單寄回給我?
2) 如是, 它會在單上有什麼記錄已賠錢(eg 1萬)?
3) 在索償書上須填上其他保單的資料, 有實際作用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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