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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羅琳,本名喬安‧凱瑟琳‧羅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年方三十四歲的她,以《哈利波特》一書,在全球賣了三千萬冊,擁有億萬財產的身價,她的故事有如現代版的灰姑娘,在世界各地流傳著…… 從小就喜歡寫作的羅琳,六歲就寫了一篇跟兔子有關的故事,妹妹是她說故事的對象,創作的動力和慾望,從此沒有離開過她。 熱愛英國文學的她,大學主修法文,畢業後隻身前往葡萄牙發展,隨即和當地的記者墜入情網,無奈的是這段婚姻來得快,去得也快,沒多久,她便帶著才三個月大的女兒潔西卡回到了英國,棲身於愛丁堡一間沒有暖氣的小公寓裡。找不到工作的她,只能靠著微薄的失業救濟金養活自己和女兒。
提到剛寫完《哈利波特第一集》時的窘境,羅琳還是會習慣性地看著自己的手指。那時因為沒有錢去影印稿子,所以只好自己用打字機一個字母一個字母的key in成厚厚的兩大本書稿。 但要將書寄給誰呢? 沒出過書的羅琳,乾脆跑到圖書館翻閱《作家和藝術家年鑑》,在眾多的名字中,光憑喜歡里特(Little)這個充滿童趣又可愛的姓,如此簡單的一個理由,就決定將一部份的稿子寄給克里斯多夫‧里特(Christopher Little)。 倚賴想像力和靈感過日子的羅琳,戲劇化的挑選了和未來的命運息息相關的經紀人。
結果,《哈利波特》才一出版,便以驚人的魔力狂銷全球,連作夢都沒想到的羅琳,竟在一夕之間,從貧窮的單親媽媽,躍身為國際暢銷作家。突如其來的財富,對羅琳的生活的確帶來了很大的改變。她得時時克制自己不要花太多錢買禮物給潔西卡,以免寵壞了她,對於自己,也是如此。有一回,她看上了一件價值三位數英鎊的衣服,遲遲不敢下定決心,來來回回跑了那家服裝店五次,才發狠買下那件衣服。 羅琳就是這麼一個可愛的小女人。
哈利波特狂銷的情形,被許多媒體形容成跟印鈔票一樣驚人快速;掀起的風潮,更被譽為『文學界的披頭四狂熱』。 不過羅琳說她不會為了讀者或市場的要求,修改早在十年前就已架構妥當的七本哈利波特內容。 當初寫下哈利波特時,從沒想過這會是一本寫給小孩還是大人閱讀的書,純粹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想像力而寫的,這是她快樂的泉源,今後更不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