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薪金還可作單人申請, 但加上我的男朋友薪金便會超過申請上限, 那我是否該立刻申請? 結婚前仍未獲派公屋, 那麼結婚後的入息已超過上限, 是否不可繼續申請?
2) 若我成功申請, 那我是不否要在現在的公屋名冊中除名? 那現在我住的單位是4-8人單位, 但除了名後只有三個人住, 那會否要我的家人調遷?
3) 若我今年24歲, 根據以上條件, 大約要等多久?
Thanks.
更新1:
我已看過房屋署的網頁, 請問可否讓我知道你們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