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工作期間受他人說話攻擊及意圖傷人可以怎樣以法律解決﹖

2007-08-18 8:47 am
員工A是在一所工廠大廈做清潔工人,已多次受管理處之管理員B以說話人身攻擊及無固被粗口咒罵,員工A多次忍讓,後來管理員B有一次在遠處把一些硬物故意地擲向員工A,幸好只是一些不太重的物件,但這也是很危險的,不知道那個管理員B下次又會做出什麼行為...請問香港法律可保障員工A嗎﹖可以作出投訴嗎﹖因為不知道報警有沒有用,因為又沒有證據,希望有人可以解答倒,謝謝!!

回答 (1)

2007-08-20 1:47 am
✔ 最佳答案
說話人身攻擊及無固被粗口咒罵,先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救助。
遠處把一些硬物故意地擲,如果有第三者看到/整個過程被拍攝到,即時報警(無的可以備案,指受他人襲擊),之後可以找勞工署,作出投訴,佢會先同你僱主進行和解,如果唔得,佢就會入法院告公司,未能提供安全環境,給員工工作。到時就可以向2方提出索償。

收錄日期: 2021-05-03 0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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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8000051KK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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