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問題??

2007-08-18 12:03 am
緩刑即係點?
緩刑期間可外遊/返內地嗎?
揾工時需要填報嗎?
期間可否登記/注冊公司

回答 (1)

2007-08-18 4:43 am
✔ 最佳答案
1. 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監禁的一種制度. 法庭在刑事案中判處罪犯監禁, 但根據罪犯的案情和悔意, 在一定的期限暫緩執行被判處的刑罰. 罪犯在緩刑期內不再犯罪, 原判監禁將不再執行, 俾個机會罪犯自新.
判處緩刑是刑事判刑, 會留有刑事紀錄.
2. 可以, 除非法庭特別頒令在緩刑時間內不可以外遊.
3. 揾工時不需要填報緩刑. 但需要填報刑事紀錄.
4.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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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7000051KK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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