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更新中心

2007-08-17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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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2007-08-17 10:19 pm
✔ 最佳答案
懲 教 院 所 - 院 所 資 料 :


芝 蘭 更 生 中 心

更 生 中 心
2002 年 投 入 服 務

地 址
香 港 石 澳 道 110 號

收 容 額
40


受 監 管 者 類 別
年 齡 介 乎 十 四 至 二 十 一 歲 、 接 受 第 一 階 段 訓 練 的 年 輕 女 犯 。

探 訪 時 間
每 日 由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 星 期 一 及 星 期 三 除 外 )
星 期 一 及 星 期 三 由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一 時 ( 如 當 日 為 公  假 期 , 探 訪 時 間 會 改 為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

探 訪 人 士 須 於 探 訪 時 間 完 結 前 半 小 時 登 記 。
探 訪 人 士 必 須 出 示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如 何 前 往
1. 乘 坐 新 巴 9 號 ( 由 筲 箕 灣 開 出 ) 。
2. 乘 坐 16M 號 專 線 小 巴 ( 由 柴 灣 開 出 ) 。


查 詢
電 話 : 2965 2500



勵 志 更 生 中 心

更 生 中 心
2002 年 投 入 服 務

地 址
大 嶼 山 石 壁 水 塘 道 35 號 D & E 座

收 容 額
70

受 監 管 者 類 別
年 齡 介 乎 十 四 至 二 十 一 歲 、 接 受 第 一 階 段 訓 練 的 年 輕 男 學 員 。

探 訪 時 間
每 日 ( 星 期 三 除 外 ) - 由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星 期 三 ( 非 公  假 期 ) - 休 息
星 期 三 ( 公  假 期 )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探 訪 人 士 須 於 探 訪 時 間 完 結 前 半 小 時 登 記 。
探 訪 人 士 必 須 出 示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如 何 前 往


1. 在 中 環 乘 渡 輪 前 往 梅 窩 ; 再 轉 乘 大 嶼 山 巴 士 1 或 2 號 至 石 壁 。
2. 在 尖 沙 咀 乘 渡 輪 前 往 梅 窩 ( 只 限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 ; 再 轉 乘 大 嶼 山 巴 士 1 或 2 號 至 石 壁 。
3. 乘 地 鐵 東 涌  或 巴 士 前 往 東 涌 ; 轉 乘 大 嶼 山 巴 士 11 、 23 及 31 號 至 石 壁 。

查 詢
電 話 ﹕ 2980 6600



勵 行 更 生 中 心

更 生 中 心
2002 年 投 入 服 務

地 址
九 龍 大 窩 坪 龍 欣 道 3 號

收 容 額
70



受 監 管 者 類 別
在 勵 志 更 生 中 心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更 生 中 心 訓 練 計 劃 的 男 性 受 訓 生 。

探 訪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日 早 上 九 時 至 晚 上 九 時




如 何 前 往
1. 於 大 角 咀 乘 坐 九 巴 87A 或 87B 號 。
2. 於 沙 田 圍 乘 坐 九 巴 86A 號 。
3. 於 藍 田 乘 坐 九 巴 38 、 42C 、 269C 或 258D 號 。
4. 於 屯 門 乘 坐 九 巴 61X 、 62X 或 259D 號 。
5. 於 將 軍 澳 乘 坐 城 巴 E22A 或 N29 號 。
6. 於 藍 田 乘 坐 城 巴 E22P 或 N26 號 。
7. 於 石 峽 尾 地 鐵 站 乘 坐 的 士 。


查 詢
電 話 : 2338 7623



蕙 蘭 更 生 中 心

更 生 中 心
2002 年 投 入 服 務

地 址
新 界 大 欖 涌 道 18 號 A & B 座

收 容 額
24



受 監 管 者 類 別
在 芝 蘭 更 生 中 心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更 生 中 心 訓 練 計 劃 的 女 性 受 訓 生 。

探 訪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日 早 上 九 時 至 晚 上 九 時


如 何 前 往
1. 乘 坐 九 巴 53 號 ( 由 荃 灣 如 心 廣 場 開 出 ) 。
2. 乘 坐 九 巴 61M 號 ( 由 荔 景 北 開 出 經 葵 芳 地 鐵 站 ) 。
3. 乘 坐 九 巴 52X 號 ( 由 深 水  西 九 龍 中 心 開 出 ) 。
4. 乘 坐 隧 道 巴 士 962 號 ( 由 銅 鑼 灣 開 出 ) 。
5. 乘 坐 輕 鐵 接 駁 巴 士 K51號 ( 由 屯 門 富 泰 開 出 經 屯 門 市 中 心) 。
6. 乘 坐 43B 號 專 線 小 巴 ( 由 屯 門 新 墟 街 市 開 出 ) 。


查 詢
電 話 ﹕ 2403 0100

2007-08-17 14:21:44 補充:
犯 人 的 自 新 程 序 日 益 備 受 關 注 , 為 此 , 懲 教 署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成 立 更 生 事 務 科 , 致 力 協 助 犯 人 改 過 自 新 。 更 生 事 務 科 由 本 署 助 理 署 長 ( 更 生 事 務 ) 負 責 管 理 , 轄 下 有 五 個 組 別 , 包 括 ﹕

2007-08-17 14:22:13 補充:
(1) 判 前 評 估 專 案 小 組 / 青 少 年 罪 犯 評 估 專 案 小 組 及 犯 人 福 利 服 務 組 ; (2) 善 後 輔 導 組 ; (3) 教 育 組 ; (4) 職 業 訓 練 組 ; 以 及 (5) 心 理 輔 導 組 。

2007-08-17 14:22:30 補充:
設 立 更 生 事 務 科 後 , 本 署 致 力 制 訂 長 遠 的 更 生 事 務 策 略 、 加 強 與 各 法 定 犯 人 刑 罰 檢 討 委 員 會 的 合 作 、 增 強 與 各 關 注 犯 人 自 新 服 務 團 體 的 溝 通 、 以 及 確 認 和 改 進 現 有 服 務 的 不 足 。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0: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7000051KK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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