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審裁處" 是什麼?

2007-08-17 6:22 am
這是什麼? 有咩用? 什麼時候需要它幫助?

回答 (3)

2007-08-17 6:26 am
✔ 最佳答案
小額錢債審裁處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間法庭。小額錢債審裁處與其他各給法院不同之處,是它以快速、非正式、且花費不多的形式去處理案件,但只限於不超過5萬港元的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雖屬法庭,卻無須像其他法庭一樣嚴格依循證據法規則,當事人一般不可由律師代表,必須親自出席聆訊。當審裁官認為案件不適合繼續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聆訊時,聆訊可能會隨時移交至其他法庭,包括勞資審裁處、土地審裁處、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繼續處理。

小額錢債審裁處位於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之內。
申索範圍
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以下範圍而不多於港幣5萬元的申索:

債務
服務費
財物損毀
已售貨物
消費者提出的各種申索
以下範圍則不接受申索:

工資
土地收回
贍養費
放債人的貸款
短暫或永久形式的誹謗
2007-08-17 6:39 am
凡涉及債務,服務費,財物損失,追討貨物及消費者的申索而不超過HK$50,000,都可由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成立目的是希望以較快及較便宜的方法處理小額索償。但該處並不接受涉及工資,收回土地,贍養費,放債人貸款及誹謗的申索。另外,申索人不可將超過HK$50,000的申索分為兩宗或以上的個案辨理。

程序如下:

1. 致函欠債人
在申請索償前應先致函欠債人要求還債。如果對方願意清還債項雙方便不用訴諸法庭。



2. 索取及填寫申索書
申索人先到審裁處登記處索取並填寫申索書。 (表格1須填寫被告人的名稱及地址。)如被告人為一有限公司,可向公司註冊處查取有關資料;如被告人為獨資經營東主或合夥人,則可向商業登記處查取有關資料。



3. 向登記處提交填妥的申索書及交錢
如下:


HK$3,000或以下交 HK$20
HK$3,000至HK$17,000交 HK$40
HK$17,001至HK$33,000交 HK$70
HK$33,001至HK$50,000交 HK$120


4. 領取聆訊日期地點通知書(表格3)
提交申索書後,登記處職員會把表格3交與申索人,表格上列明聆訊日期及時間,法庭編號及地址等。初次聆訊的日期不會遲於提交申索書後的60日。

法庭執達吏會把申索書及聆訊通知書的副本郵寄予被告。如被告人收到以上文件後可能仍然不清還欠款便要進行聆訊。



5. 聆訊
任何出庭的人士不可由律師代表,證據法亦不適用。雙方可在聆訊時徵求審裁官的意見及指示。如果初次聆訊時未能達成和解協議,雙方便要出席另一次聆訊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要進行多於一次的提訊。

法官會聆聽雙方及雙方證人提出的證據,決定誰人的證據真確性較大。如審裁官認為被告的證據真確性較大或雙方證據真確性會相等,便會撤消申索人的申索。
2007-08-17 6:26 am
小額錢債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於1976年設立,專門處
理因合約問題或侵權行為引起的金錢申索,涉及的款額不
超過50,000元。
聆訊不拘形式,通常以粵語進行。訴訟雙方不得聘
用律師出庭,但如獲法庭許可,則可授權與訴訟雙方有緊
密關係及完全熟悉案情的其他人士(律師除外)代表其出
庭。任何一方如不服裁決,可就法律觀點向原訟法庭提出
上訴。
審裁處現有八位審裁官,包括一位主任審裁官。審裁
處現設於灣仔法院大樓。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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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6000051KK0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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