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情況並非你想像中咁差. 照經驗一般假結婚被揭發的原因, 都係個內地人未拿到正式居留權 (即係取得單程証及身份証), 就以 "探望配偶" 為由, 持雙程証黎到香港後做黑工, 俾警察拉而揭發的. 照睇事情係2年前, 而到現在仍未有差人揾你, 咁佢應該係無出到事. 即係你假結婚一事仍未被警察揭發.
咁你就要盡快到家事法庭以 "配偶失踪2年" 為理由, 申請單方面離婚. 你可以揾律師做, 費用大約2-3千蚊. 亦可以自己入稟法庭離婚, 費用大約千幾蚊. 入稟法庭離婚後, 法庭會排期處理. 約2-3個月後會發出 "臨時離婚令 (Decree Nisi)". 在法庭發出"臨時離婚令"後六星期內, 如無人反對你離婚, 你會收到一張 "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 填妥通知書後交回法庭, 就可向法庭申請發出 "確認臨時離婚令証明書 (Certificate of Making Decree Nisi Absolute)", 即俗稱 "離婚證明書". 整個離婚過程約4-5個月. 咁樣離婚只係普通離婚案一件, 唔關警察事, 唔會有什麼後果.
離咗婚後你就同佢無瓜葛. 你跟住就要求吓耶蘇, 拜吓關帝, 保佑佢千祈唔好在攞身份証前俾人拉 (其實我估成兩年咁耐, 佢分分鐘已經攞左身份証)! 到佢攞到身份証後就一天光哂! 以後佢唔講, 你唔講, 無人會知係假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