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如何取得房屋津貼?

2007-08-16 3:38 am
請問公務員如何取得房屋津貼?年資需要?薪金起點?是輪候制排坐位方式?若在限期前結婚,取得津貼額會較高嗎?please tell me.thanks!!!

回答 (1)

2007-08-20 11:23 pm
✔ 最佳答案
1. 2000 年 6 月 1 日 前 獲 發 聘 書 人 員 的 常 見 房 屋 福 利
居 所 資 助 計 劃

居 所 資 助 計 劃 是 向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或 以 上 或 同 等 薪 點 的 人 員 提 供 的 一 項 服 務 條 件 。 符 合 資 格 的 人 員 可 每 月 獲 發 一 筆 50% 實 報 實 銷 的 津 貼 最 多 達 120 個 月 , 以 償 還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按 揭 貸 款 。

按 常 額 及 可 享 退 休 金 條 款 聘 用 的 人 員 , 亦 可 申 請 首 期 貸 款 。 貸 款 連 利 息 分 10 年 償 還 。

自 置 居 所 資 助 計 劃

自 置 居 所 資 助 計 劃 是 按 配 額 制 度 向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以 下 或 同 等 薪 點 的 人 員 發 放 。 符 合 資 格 的 人 員 可 每 月 獲 發 一 筆 全 數 實 報 實 銷 的 津 貼 最 多 達 120 個 月 , 以 償 還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按 揭 貸 款 。

按 常 額 及 可 享 退 休 金 條 款 聘 用 的 人 員 和 第 一 標 準 薪 級 人 員 , 亦 可 申 請 首 期 貸 款 。 貸 款 連 利 息 分 10 年 償 還 。

高 級 公 務 員 宿 舍

在 1990 年 10 月 1 日 前 獲 發 聘 書 的 屬 於 總 薪 級 表 第 45 點 或 以 上 ( 或 同 等 薪 點 ) 的 合 資 格 本 地 人 員 或 海 外 人 員 , 可 享 有 高 級 公 務 員 宿 舍 , 作 為 服 務 條 件 之 一 。

有 關 人 員 須 向 政 府 支 付 相 等 於 薪 金 7.5 % 的 租 金 。

自 行 租 屋 津 貼

在 1990 年 10 月 1 日 前 獲 發 聘 書 的 合 資 格 海 外 人 員 或 屬 於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或 以 上 ( 或 同 等 薪 點 ) 的 本 地 人 員 , 可 享 有 自 行 租 屋 津 貼 , 作 為 服 務 條 件 之 一 。

符 合 資 格 的 人 員 可 每 月 獲 發 一 筆 全 數 實 報 實 銷 的 津 貼 , 在 香 港 租 用 私 人 住 所 。 有 關 人 員 須 向 政 府 支 付 相 等 於 薪 金 7.5 % 的 租 金 。


2. 2000 年 6 月 1 日 或 之 後 獲 發 聘 書 人 員 的 房 屋 福 利
非 實 報 實 銷 現 金 津 貼 計 劃

符 合 資 格 的 人 員 可 在 任 職 政 府 期 間 領 取 非 實 報 實 銷 現 金 津 貼 最 多 合 共 120 個 月 。 根 據 這 項 計 劃 :

對 於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或 以 上 或 同 等 薪 點 的 人 員 , 這 項 津 貼 是 服 務 條 件 之 一 ;
對 於 總 薪 級 表 第 22 至 33 點 或 同 等 薪 點 並 已 連 續 服 務 至 少 三 年 的 人 員 , 這 項 津 貼 按 配 額 制 度 發 放 ; 以 及
總 薪 級 表 第 22 點 以 下 或 同 等 薪 點 並 已 連 續 服 務 至 少 20 年 的 人 員 , 可 選 擇 按 上 文 第 (ii) 項 所 指 的 同 一 配 額 制 度 領 取 這 項 津 貼 或 申 請 公 務 員 公 共 房 屋 配 額 下 的 公 共 房 屋 。
非 實 報 實 銷 現 金 津 貼 有 兩 套 津 貼 表 , 一 套 適 用 於 由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或 以 上 或 同 等 薪 點 開 始 領 取 津 貼 的 人 員 , 另 一 套 適 用 於 由 總 薪 級 表 第 34 點 以 下 或 同 等 薪 點 開 始 領 取 津 貼 的 人 員 。

公 務 員 公 共 房 屋 配 額

總 薪 級 表 第 21 點 或 以 下 而 所 任 職 級 的 薪 級 表 不 會 達 到 總 薪 級 表 第 25 點 或 同 等 薪 點 的 文 職 人 員 、 第 一 標 準 薪 級 人 負 和 員 佐 級 薪 級 表 的 紀 律 部 隊 人 員 , 均 可 透 過 公 務 員 公 共 房 屋 配 額 申 請 公 共 房 屋 , 該 配 額 會 每 年 作 出 檢 討 。

配 額 分 “ 特 別 配 額 ” 和 “ 一 般 配 額 ” 兩 種 。 前 者 主 要 編 配 予 將 於 10 年 內 退 休 並 居 於 部 門 宿 舍 的 紀 律 部 隊 初 級 人 員 , 後 者 編 配 予 不 合 資 格 申 請 特 別 配 額 的 紀 律 部 隊 初 級 人 員 、 第 一 標 準 薪 級 人 員 和 初 級 文 職 人 員 。

希望可以幫到你,記得選我的答案為最佳答案喔。
參考: HKSARG website

收錄日期: 2021-04-15 22:54: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5000051KK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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