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工作期間,我使用碎紙機時壤了,我常試去開機整理,反而加重了碎紙機的損壞程度,僱主要求本人賠償整個碎紙機,但本人没錢賠,又要求我家人代賠償。
我想問以上本人會否構成故意損壞,及會否觸犯勞工法例。
我想知道以上的労工法例有冇賠償規限。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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