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舊約(Greek manuscripts)中,「耶和華」(YHWH)一詞本應出現共6828次。在新約完全沒有出現。但在新世紀譯本中,「耶和華」(YHWH)一詞出現了6973次,其在新約中出現了237次。有人曾為此詢問耶證的傳教仕,她不能堅定把告訴我,「耶和華」一詞有沒有在其它新約聖經譯本中出現。她說,應該最少有一次,就是在啟示錄。但她不能確實地找出來。其實她所說的,應是啟19:1-6節。你可以自己查看,是否屬實。
新世界譯本(New World Translation)的約翰福音17:3節 第一,要認識獨一的真神;第二,要認識耶穌基督和第三,要不斷認識祂. 約翰福音17:3節中根本沒有「要不斷認識祂」這句話 但英皇詹姆士譯本(KJV),英皇詹姆士譯本和和合本所用的是不同抄本(Manuscript)的,但英皇詹姆士譯本也沒有這句話。新國際譯本(NIV),新國際譯本與和合本基本上是用同一本抄本的,沒有這句話。查考了新美國標準聖經(NASB),也查考了中文的新譯本,都沒有這句話. 難道所有譯本都錯麼?都遺留了這句話麼?或是新世界譯本的譒譯者按自己意思隨意加減?
現中修訂版經文 17:3 認識你是惟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恆的生命。 新標點和合本經文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聖經新譯本 17:3 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17:3Now this is eternal life: that they may know you, the only true God, and Jesus Christ, whom you have sent. 欽定本 17:3 And this is life eternal, that they might know thee the only true God, and Jesus Christ, whom thou hast sent.
可以自已查下 現中修訂版 新標點和合本 欽定本 http://cb.fhl.net/index.html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http://bibleresources.bible.com/bible_niv.php 聖經新譯本 http://www.wwbible.org/ver2/Onlinebible/index.html
Information source: http://www.biblesharing.com/82000.htm
To coqbc2000: 你好, 我無乜特別意思, 但請不要用恥笑的口吻同他們說話 提後 2:25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 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2:26 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
Sorry, 我打錯左, 冇張兩句話分開 找不到新世界譯本約翰福音17:3節, 剛找到(係你地個網找到的) 新世界譯本(約翰福音17:3)他們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你這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可以有永生。 e 次無錯la ma?? 新世界譯本(約翰福音17:3)講永生有三個條件:第一,要認識獨一的真神;第二,要認識耶穌基督和第三,要不斷認識祂. 我無搞錯ar ma?
1. 如我所講 一般基督教聖經我找不到不斷吸收知識就可以有永生這句話, 一般基督聖經(約翰福音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請問點解新世界譯本會加入左句 不斷吸收知識 就可以有永生? 2.這豈不是靠行為得救?若果一個人今天沒有讀聖經,沒有認識祂,點算?若果一個人一星期沒有讀聖經,沒有認識祂,個人又怎麼辦?若果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沒有讀聖經,沒有認識祂而死去,個人是不是得不著救恩?這樣說來,一個人的救恩是靠行為了.. 請解釋以下經文點解? (字數問題經文不全打) :(羅3:21-28) 弗(2:8-9) 加(2:15 to 5;15)
(羅3:21-28)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3:27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弗(2:8-9)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加(2:15 to 5;15)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3. 弗4:13,腓1:9,提前6:20,彼後3:18 總括大約來講只係一d 鼓勵說話 要不斷成長( 請成篇睇)例如(字數問題經文不全打)不再作小孩子中詭計&欺騙的法術(弗4:13) , 腓1頭幾節係問候. ..提前6係保羅鼓勵提摩太... ,(彼後3)是封信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參彼後3:1)...etc. 請問. 弗4, 腓1, 提前6, 彼後3 邊到有講不斷吸收知識 就可以有永生?
我發問果個問題係簡化&轉貼 from http://www.biblesharing.com/82000.htm e個網頁 o既一位基督徒同耶證辨論的經驗 你睇唔明我唔怪你, 因我張佢地辨論個過程的前因後果簡化得太多. 你要明點解最好你自已去睇睇 以我見解-個網主focus on --不斷認識--裏面--不斷--e 2 個字. 不是話不應認識神 你要明點解最好你自已去睇睇
請問點解NWT d 經文會咁改? 將约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The Word was God)改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是一位神(祗)」(The Word was a god)??? 约翰福音14:17「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無法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却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凡有提到聖靈的地方,英文聖經均為大寫“He”,NWT將希臘文中應譯為“He”(ekeinos,他)之處翻譯成“it”(它),將“Who”翻譯成”which”,將“that person”翻譯成“that one” ??
下面個網頁 話( 如我無把網頁d 英文譯錯) 耶證以前希伯來書1:6 中都係咁寫 And again, when God brings his firstborn into the world, he says, "Let all God's angels worship him." 但因 為啟22:8-9 話不可拜天使 係1970年 把 希伯來書1:6 中 workship him changed it to read -do -obeisance to him- 係咪真ga??
http://christiananswers.net/evangelism/beliefs/jehovahswitness.html
我前排考試, 冇時間補充. 再講有人移除發問不等於咩ar....可能因無滿意答案je.
約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請問係對邊個講?? 邊個應多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