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這是基於Transaction面的問題,事實上我們習慣稱731為交易大限,但731較詳細的稱呼是「non-waiver trading deadline」(non-waiver交易大限)。
基於waiver是一個很複雜、很多但書的程序,在這裡只小小的把waiver的大原則解釋一下:
基本上,一名球員被球隊移出40人名單時,不論是即將被下放到小聯盟、亦或是被球團release成為自由球員,他必須經過waiver的程序後才能執行下一步。而被放在waiver上的球員,將有72小時的時間等待別隊來將他撿走,72小時一過,就算是通過waiver(cleared waiver)。
舉個簡單的例子,CCF(陳金鋒)在2005年年初被道奇隊DFA(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後,他接受了球團要他回到小聯盟磨鍊的建議,但由於CCF是從40人名單內被移出,因此他必須先經過waiver的程序。也就是說,CCF回到道奇隊小聯盟的先決條件是「於72小時的waiver時限裡沒有球隊來撿他」,然後CCF通過waiver,之後才能回到小聯盟。
回到這筆連結上的例子。Mike Remlinger在8月5日被小熊隊DFA,我們都知道DFA之後,球員只有三條路可走:被交易(trade)、被下放小聯盟(demote)與被釋出(release)。
事實上這個連結上所報導的就是Remlinger被小熊隊DFA後走上與紅襪隊做球員交易的路,除了球員交換以外,尚有未公開的現金摻雜在內,問題在於,Remlinger被DFA的時間是8月5日,已經過了所謂的731大限。
球員被DFA的第一個影響就是被移出40人名單,那麼基於時間已經在731之後。也就是說,Remlinger在完成與紅襪隊的交易前,他「必需通過waiver的程序」!
回想一下當初馬林魚隊7月14日將Lieter給DFA後走上與洋基隊做交易的路線,Lieter在7月16日就披上了洋基的戰袍,這麼快就塵埃落定的一筆交易就說明了Lieter當初雖然被移出馬林魚的40人名單,但沒有通過「72小時的waiver程序」。事實上Lieter也不需要通過waiver的程序,因為當時是7月中的事,還在731的non-wavier交易大限之前。
也因此,簡單的說,731之前與之後的交易,基不同點在於waiver程序所帶來的影響。
回過頭來看,小熊隊當初將Remlinger給DFA時,也許交易條件早就和紅襪隊談好了,所以小熊隊會巴不得Remlinger儘快通過waiver已便早日和紅襪完成交易。換句話說,小熊隊這次想做Remlinger這筆交易時的風險在於「Remlinger尚未通過waiver,卻被紅襪以外的球隊從waiver上給撿走」,如果事情真的走到這一步,小熊隊將得不到和紅襪隊換來的球員,而只是單純不用再付今年剩餘的薪資給Remlinger而已,這一切都因為這筆交易發生在731之後。
不過MLB畢竟制度較為完善,為了防止其它球隊惡性介入731之後的交易事件,在「8月1日到8月31日」之間,被放上waiver的球員是可以被「抽回來」(revocable)的!
依發問者這筆連結上所描述的交易舉例說明:小熊隊把Remlinger放在waiver上等待Remlinger通過waiver,好和紅襪隊完成交易,但洋基隊不爽紅襪隊即將得到Remlinger,於是洋基隊想故意在Remlinger尚未通過waiver前把Remlinger撿回來,好讓紅襪和小熊做不成交易。此時小熊隊則可以將Remlinger再放回40人名單,然後裝做什麼都沒發生過。這就是所謂的「抽回來」(revocable)。
也因此,8月1日到8月31日這段時間的waiver,又被稱為「revocable waiver」,revocable waiver限制在於一名球員只能在這段期間被球隊抽回來「一次」。換句話說,如果上面的例子發生,而小熊隊再度把Remlinger又放上waiver,然後洋基隊又來亂,因為Remlinger已經被「抽回來」一次,不能抽回來第二次....也就只能乖乖的讓洋基隊亂了。
那麼9月呢?基本上9月是不太可能有什麼球隊在做交易的,因為在9月之後被球隊買進來的選手,「不能在季後賽時出賽」!
如果有任何看不懂的地方,請補充,我會盡所能去解釋。
2007-08-13 09:49:49 補充:
洋基最近一次的盜壘王是A Soriano,是在2002年
該年打擊率.300 全壘打39 打點102 盜壘成功41次,只差一支全壘打就可以完成40/40
2007-08-13 09:52:58 補充:
請問洋基老闆是誰?
洋基「老闆」George Steinbrenner
他是從事什麼事業?
家族企業「美國造船公司」
他的事業在全球富比士有排名到前一百名嗎?
2001年北美體壇最有權勢的人,Steinbrenner排第二;2002年登上榜首。洋基一年的收入約為2.3億美元左右。每年约有350萬觀眾入場,門票收入接近1億美元。轄下除了洋基,還有NBA紐澤西籃網隊、NHL紐澤西魔鬼隊,說是富可敵國毫不誇張。
2007-08-13 09:55:54 補充:
請問他是哪一年買下洋基的?
1973年Steinbrenner從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手中以一千萬美金買下洋基隊。他曾說,擁有洋基,就像擁有名畫「蒙娜麗莎」(Mona Lisa)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