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工既法律問題~

2007-08-13 2:12 am
我係幫我媽咪問架~~麻煩晒大家~

1.勞工做野滿2年被炒尤有無得補20日人工??(聽講系無簽過合約就可以補?)

2.勞工如果做滿2年系咪有8日大假?定系無論做幾耐野都一定系得7日勞工假期??

回答 (2)

2007-08-13 4:43 pm
✔ 最佳答案
以下的資料, 希望可以幫到你。


不論月薪﹑日薪﹑件工或時薪僱員,若符合連續性僱傭契約的規定:
如遭僱主即時解僱(不包括犯嚴重過失而遭解僱者),可追討解僱代通知金;
如合約無訂明通知期,則代通知金不得少過一個月;
如有訂明者,則代通知金不得少於七天。
http://www.swd.org.hk/04law/swdmenu04.htm


僱員為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均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隨服務年數之增長而有所增加:
>>>可享有薪年假日數 <<<   





服務年期

1994年及以後*


1

7


2

7


3

8


4

9


5

10


6

11


7

12


8

13


9年或以上

14
*指僱員在該年內服務滿最左一欄所示的年數
僱員年假計算上如出現不足一天者均作一整天計算。
已連續服務超過三個月而遭到解僱或自動離職者,可獲按百分比支取年假工資。
http://www.swd.org.hk/04law/swdmenu04.htm

2007-08-13 3:08 am
1.其實做滿五年先至有長期服務金,兩年係無的!
若果做滿五年而簽咗連續性合約,都一 樣有的!
計法就係最後一個月月薪x2/3 x服務年期

2. 頭兩年都係 7日,第三年有 8日,第四年有 9日, 如此類推,最多係十四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08: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2000051KK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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