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留言如下:(讓我們一齊黎逐句分析一下,事關都幾憚下,搞到我有小小矛盾)
(1) 你殺了螞蟻,就救了螞蟻愛吃的小昆蟲 <--有道理
(2) 你殺了壞人,也救了其他被那個壞人害的無辜的人 <--有道理,但壞人自有報應,需要我去殺他嗎?難包保那壞人有一天會變番做好人!
(3) 人類滅亡了,也救了其他給人類獵殺的動物 <--好似有小小道理,但又好似有小小矛盾!我在想如果人類滅亡了,又搵誰去救這些受傷的動物!
(4) 所謂罪應只是不應殺無辜的人和好人 <--有問題:但壞人也是人,壞人全是該死的?若此世界不是有一些壞人又點顯得有好人,如果全是好人還要宗教黎有何用?
(5) 所有生物都有生存權 <--有道理
(6) 不過其生存價值就應比有智慧和有愛的人類低 <--有問題:也許這就是人禽之別,冇錯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但講到生存價值不是應該一視同仁的嗎?
佛講不執著
(7) 也不應執著一隻半隻螞蟻 <--也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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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點分析這幾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