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經驗人事,交通意外後,如何做好?

2007-08-12 6:55 am
請教有經驗人事,本人有少少交通意外,給一位不小心貨車司機忘記關門開車撞花車身,但警察叫我地十日內和解(仲話我停放在錶位則唔係岩矖),但架車要整成幾千元,貨車司機不願意賠償,我如何做好?(保險手續方面)

回答 (3)

2007-08-16 6:10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可以証明你架車,當時係停定左。(例如:泊左車及已經離開架車)。你大可以報警,在俾口供時照實講。最後加多一句。
現在我投訴貨車ab1234的司機不小心駕駛。
因為在通路交通條例內,不小心駕駛定義係:
駕駛時,未有安全顧及其他通路使用者。
咁就已經係不小心駕駛。
你証明到你架車係泊低左(俗稱死車)。而貨車司機係駕駛緊架貨車,無論佢忘記關門開車,定係D貨從佢架貨車掉落黎。只要有人要作出閃避動作。就已經構成不小心駕駛。何况佢依家重撞花你架車。佢100%入罪。
你依家報案之後。
1.自已影架車受損情况。
2.通知自已保險公司。
3.同警方講決定唔賠償全部維修費用,唔會和解。
(請在事發後10天內決定。因為你咁做,警方係需要發出擬與控訴通知書俾有關司機,通知佢警方可能檢控佢。)
4.揾公正行。評估維修費用。
5.上庭告佢
6.入紙小額錢債審裁署,告貨車司機。

正常你企硬上庭。貨車佬都會乖乖俾錢。
佢蝦你唔識法例咋。
2007-08-13 5:56 am
錶位只是暫時合法泊車位置,事實未有設置一些避免碰撞設施,所以唔係一定岩矖。但始終是被撞的一方,當然有權追究損失。請異地而處考慮,這樣輕微碰撞,撞花車身,幾千元維修費是否合理。假設這幾千元是全車噴漆,在合理計算賠償時是要乘以受影響之比例,如只撞花一面,相信約乘以34%已算合理。為幾千元去打官司,只是送錢與律師使。最實際是如何商討賠償。如將車交與貨車司機相熟之維修公司(當然全數由其負責)或在這幾千元打個折扣就算。如使用小額錢債裁判,通常都是五折裁判。
如維修費過兩萬就值得交保險公司處理,首先抄錄對方資料及車輛保險資料,再在出事後盡快通知自己之保險代理,事發後7天內交書面申訴到自己之保險代理,同時亦要到警察局錄取口供,如果未抄對方資料,這時是最後取得對方資料之時機。以後就聽從自己之保險代理意見。
2007-08-12 7:52 am
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後,記錄當時時間,地點以最近前後燈柱為準,天氣情況,雙方車輛編號,行車證編號,雙方姓名,地址,可聯絡電話.然後24小時內到警署報案,如認定自己是對的話,要求控告對方,落案後問警員取回報案編號,拿報案編號到車輛所屬保險公司報燕梳,回家等候交通部叫去落口供.若法庭判你贏,便可向對方要求賠償.
緊記:是對方司機撞你車,要告是告對方司機,法庭判你贏,也是向對方司機追討,對方司機於意外後有責任向自己車輛所屬的保險公司報燕梳,由保險公司賠錢.你不能告保險公司,否則是程序錯誤.
如要修車要交回車輛所屬的大廠,說明是燕梳車,他們會教你點做.
如交細廠做,就算勝訴,賠償可能很小.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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