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市民鬧的是食環署職員,你會犯「阻礙公職人員辦公」罪名,如果鬧的對象是警察,他則會被控「阻差辦公」罪名。
香港不像鄰近的澳門,澳門有「侮辱公職人員」罪,按照大西洋法典,侮辱公職人員最高會被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香港的「阻礙公職人員辦公」、「阻差辦公罪」,按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法官充其量都是判罰款守行為了事。
2007-08-12 18:39:13 補充:
問候差人老母,肯定人格有問題,但法官未必會判那位仁兄有罪;因為開口埋口都話言論自由。
2007-08-14 13:06:06 補充:
如果你很合作,肯出示身份證及接受食環署的檢控,理應沒有問題,講粗口只是一個人的人格問題,法例也沒有罪名可以檢控一個人講粗口的。最惡劣的情況會被控「行為不檢」,因為食環署有理無理都叫差人來,被差大哥聽到你講粗口,實會差你行為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