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噪音問題

2007-08-11 9:50 pm
我晚晚都會系夜晚10點到跳繩
但琴日留下投訴
但我聽人講 星期1-5 晚上11-早上7時
才會比人投訴
如果佢下次再投訴我可否利用這個重點反回管理處的人
我唔想落街跳 因為好似好怪咁
唔該幫幫手

回答 (3)

2007-09-03 5:50 am
✔ 最佳答案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


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是包括源自住用處所內的電視機、冷氣機、打牌、運動或狗隻等的噪音,以及源自公眾地方的收音機、小販或揚聲器等的噪音。
本條例為一般性的規定,用以管制此類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又擾及別人的噪音。
本條例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跳繩等》、貿易、業務或冷氣機等噪音。
『住用處所』一詞是指獨立住所或家庭居住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該大廈可能作商住混合用途,其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該大廈的非住宅部分所發出的噪音是受到本條例第十三條所管制。
受本條例第四及第五條所管制的噪音來源,因有其特性,故不適宜用具體確定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或量度程序評估其程度。一如其他國家,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是由警方根據當時情況,認為它構成滋擾之時,才加以處理。
所以你的家居噪音是成立的,最主要你是麻煩人,只顧自己,你代入這件事來看,每一晚上10.00時左右,你樓上有人跳繩,每一吓脚落地都發出啪啪聲,有如在你頭上打豉這會引人有精神緊張病呀!!!而且你亦會影響人睡及學生温習呢!!
你日日跳繩,你樓下到琴日才投訴你,他都算好人,如比我,你第二日再跳,己經報警呀!!
2007-08-12 6:54 am
你有可能觸犯了下列法例1C條, 而且我個人覺得, 在公德心上, 你也是不對呢!!
你每下跳動就會產生兩下撞擊地面的聲音 (一下是繩, 一下是你的腳), 直接嘈到樓下, 勁過開“行”音響呀, 好煩ka !!

章: 400 標題: 噪音管制條例
條: 5 條文標題: 任何時間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a) 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 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 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 經營生意或業務。
(2)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內操作,或促使或准許操作,任何空氣調節或通風系統、或空氣調節或通風系統的任何部分,而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3)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畜養動物或雀鳥,而該動物或雀鳥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4)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為吸引他人注意其貨物、商品或生意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5) 任何人犯本條所訂的罪行,可處罰款$10000。 (由1994年第2號第9條修訂)
2007-08-11 9:54 pm
你可能係用果條繩跳得大力得擠呀!
係用聲音傳播!

收錄日期: 2021-04-13 01:02: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11000051KK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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