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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否異端?
近年基督教與天主教接觸及合作的事越來越多,不單在政治社會性的事上時常與天主教人士期同爭取權益,聯合遊行示威及舉行事前的禱告會,而且在信仰上基督教也對天主教漸漸撤銷界線。有神學院期刊不斷地引用天主教神父、神學家、教育學家的說話及見解來教導神學生。許多神學院及基督徒認為天主教不是異端,有基督教領袖及學者甚至尊崇教宗及德蘭修女等人是很好的基督徒;更有基督教著名的神學院計劃與天主教神學院互相借閱神學參考書。他們支持他們做法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天主教已經改變了。坦白說,我認為這些神學界人士接納天主教一事的做法,絕對是「蠓蟲就濾出來,駱駝倒吞下去。」那些自問在神學上有過人的知識,全時間鑽研神學理論的學者,竟然會看不出天主教異端性的教義,數年百來根本沒有改變過。而且這些教義,絕對不是雞毛蒜皮的道理,而是關涉信仰中極其重要的部分,甚至是影響救恩的教義。可嘆的是,這些終日鑽研神學的學者,他們可以振振有詞地批評慕安德烈、賓路易師母、倪柝聲的三元論為「諾斯底主義」,基要派為「復原主義」、「反智主義」、「極端二分世界觀」等,另一方面卻能夠與天主教人士稱兄道弟,共同交流研究及在社會性的事上合作,從來不指責他們的錯謬,叫他們悔改得救。請問這是不是「蠓蟲就濾出來,駱駝倒吞下去」?
可能有人認為我對天主教的資料太舊,人家明明是改變了還不知道。現在我就用一個現代的天主教網頁的資料來作分析。這網頁主張天主教與基督教其實是「同根生」,意思即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本來是一致的。可是我看來看去,只發現該網頁提出的種種理據,反倒處處顯示天主教與基督教的教義有極大 的分別,根本沒有可能是「同根生」。現在讓我們看看天主教人士自己說出天主教的教理。
對聖經及聖傳之權威的看法
「天主教並非不信聖經,我們相信聖經,也接受聖傳。簡單來說,我們相信上主的啟示是透過聖經和聖傳這兩種方式傳遞給我們,而聖傳是整個教會的生活。」
「聖經不是抽空而來,它不是忽然從天上掉下來的,卻是從聖傳∕教會生活中慢慢形成、誕生及辨認出來的。因應教會生活中的不同需要,宗∕使徒們所傳授的天主啟示漸漸被記錄下來,聖傳∕教會生活也就漸漸被記錄下來,成為文字--聖經。聖經固然是天主的話,是在聖神∕靈的默感下寫成的,但它亦是「聖傳」(整個教會生活--當然包括其信仰)的結晶。若說聖經是定了型的文字,是整個教會生活的客觀準繩和反映,則聖傳是聖經活生生的表現和詮釋,靜態的文字(聖經)與動態的教會生活(聖傳)是一個銀幣的兩面,彼此相連相通,而且互相照明,因為聖經與聖傳都是出於同一的天主啟示,只是傳遞的方式不同而已。」
「由此可見,天主教接受聖傳,並沒因此而削弱了聖經的權威,更非「不聽『上帝的道』」。
事實上,天主教絕對不是將馬利亞當作一個普通的「聖人」而已。天主教的確地將馬利亞「神化」了。天主教提倡馬利亞終身童貞、聖母無原罪及聖母升天等不合聖經的道理。然而,有天主教人士要勉強在聖經找一些證據來支持他們的理論。有人說:「路1記載天使說她要生下『至高者的兒子』時,瑪利亞說:『我不認識男人。』按照希臘文(即聖經原文),這句說話是現在式(PRESENT TENSE),固然可表示出聖母產前及產時童貞,而希腊文的現在式(PRESENT TENSE)與英文的現在式(PRESENT TENSE)一樣可以指一些『時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按照這個邏輯,聖經中任何人物,甚至包括我們現在每一個信主的人,若是用現在式說話,都一樣可以指一些「時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若我說I like football,那麼我就是說我從小到老都是愛足球,將來在天家也一直地愛?我永世不能停止愛足球?
另外,聖經明明說主耶穌是有肉身的弟兄的,所以馬利亞絕對不是終身童貞,然而有人反駁說:「至於耶穌有許多「兄弟」一事(參閱瑪/太12:46-47,谷/可3:31-32,路8:19-20),原來在猶太人中,「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也是稱作「兄弟姊妹」的」。但太12:46-47記載:「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這就希奇了,為甚麼主的堂弟兄會跟主的母親在一起,一同去找他?難道他們沒有自己的母親嗎?再者,主耶穌在50節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難道主耶穌只是當我們信祂的人為「堂弟兄姊妹」?
天主教人士用創3:15來證明聖母無原罪,完全是牽強附會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節經文明明是說女人的「後裔」(耶穌基督)要傷魔鬼的頭,並不是女人自己要傷魔鬼的頭。當然在罪權中的人一定不能傷魔鬼的頭,所以耶穌基督必須是無原罪的,這個我們明白。但傷魔鬼的頭的根本不是馬利亞,天主教人士究竟如何推論馬利亞不是在罪權之中?若說無原罪的人(主耶穌)必須是由無原罪的人所生,那麼若果馬利亞是沒有原罪,她的父母就必須是無原罪了。若說馬利亞的無原罪不須要她的父母同樣也是無原罪,那麼他們為何堅持主耶穌的無原罪必須他的母親也是無原罪?至於那個「預先性(或預防性)的救贖,即是說她未跌倒天主已經救了她」的理論,我不打算多談,因為說話本身已經無可救藥的矛盾:請問未曾跌倒,甚至終身無原罪的人,還需要甚麼救贖?贖甚麼呢?「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以上種種證據,證明天主教的教義根本沒有基本上的改變,基督教與天主教絕對不是「同根生」,天主教徒絕對需要聽從聖經中出來的純正福音,以使他們真正的得救。今日多少的基督教學者,多少的牧者傳道人,竟然說天主教不是異端,意即他們的救恩沒有問題,基督徒也不需要向他們傳福音,這種說法不知害了多少天主教徒聽不到福音得不著救恩,這個罪公義的神將來必定親自追討。
若讀者你是天主教徒,我願這篇文章不會絆倒你,反而激發你好好的反省信仰。「異端」一字完全沒有道德上之貶意,而是指信仰上在真理上有嚴重的偏差而已。以上我已經列舉了好些聖經經節,指出天主教的聖傳的確是聖經所說的有出入,證明聖傳是有錯的,聖傳絕不能與聖經相提並論,因為只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而聖傳卻不是。事實上,「聖傳」這個字(tradition)的意思正正告訴我們它是出於人了,出於人的怎麼不會錯?若聖傳不會錯,為甚麼主耶穌要在馬太福音19:5說:「他們將人的吩咐(tradition)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天主教說其他人的遺傳可能會錯,但天主教自己的遺傳則不會錯,請問這種說法有何根據?是神親口告世人宣告的嗎?這是否自圓其說呢?能叫人信服嗎?為甚麼天主教不單單接受清清楚楚指明本身是「神所默示」的聖經為唯一的權威呢?若天主教人士肯只接受聖經的權威,許多錯謬及自相矛盾的理論便會自然消失了。
天主教朋友啊,讓我問你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你得救了沒有?若你說不知道,因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夠好,是否能達到天主的標準,恐怕要到死那日才知,那我就想告訴你,聖經明明地說我們是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的:「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一5:13)。的確,若人是因為好行為稱義,那麼我們根本沒有可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若有人有一日24小時完全沒有犯罪,這人或許可以說自己該日多數是得救了。可惜明天就不能保證了,因為人根本不可能完全沒有犯罪。但感謝神,神一早知道我們人的行為是靠不住,「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所以神在救恩上只要求我們真心真意的悔改相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便可以得救了。不是人的功勞,完全是神的功勞,我們完全沒有能力為自己及為死人積功德贖罪。若你真心信主,你便重生得救,重生得救那些好果子(好行為)便會自然而來,而你就可以接受洗禮來作「與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的表號,並且在教會中領受餅和杯來「紀念」主替我們受死的愛。基督教這兩種聖禮(聖經記載只有兩樣),雖不像天主教所說的有「聖化」能力,但一樣是有神的恩典的,我們可以藉此表記及紀念提升我們對神的信心及愛心,但絕對不是用來積功德,救自己及死去的人脫離煉獄的火!何必為自己製造這麼可怕的道理,將主這些單純有福的吩咐,變作折磨人良心,叫人在世永不得安息(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要不斷的積功德)的教規?
最後,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聖經的說話,我甚願天主教徒也能悔改得著神豐富的恩典:
「所以凡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7-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