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破產令發出之後四年之內,如果破產人沒有重新舉債,隱瞞收入及其他特別事情,令破產官及債主等懷疑該破產人不合法地申請破產,一般情況於第四年屆滿之後,破產令將會自動解除;當然,如果你再冇打算沾足金融體系(信用咭,買股票,做地產/保險,買樓等等),基本上可以不需要[一紙傍身]。。。
不過我經驗所知,信貸資訊庫會有你嘅破產紀錄,有可能對你日後工作或生活上有少少阻滯,如轉新工作要用另一間銀行出糧,出國定居/留學,中左六合彩買樓買車,etc......有需要澄清你之前嘅破產令是否已解除時,必須出示解除破產令以方便往後安排.......而且去申請解除破產令都只係打兩個電話,收到破產官嘅確認信去法庭送件收件兩次......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