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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就業支援試驗計劃
計劃目的
為協助長期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透過參與營辦機構提供適切及更具
目標性的就業援助服務,盡早克服就業困難,重返就業市埸,邁向自
力更生,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營辦機構)於天水圍、荃
灣/葵青及東涌三區推行合共三項的地區就業支援試驗計劃。
服務對象
社署職員將轉介長期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參加計劃,受助人有責任提
高受僱能力,如被推薦,必須參加計劃。
營辦機構提供的服務
1. 個人就業援助服務
營辦機構會為參加者提供各項與就業有關的支援服務,包括工作
坊、求職技巧訓練、特定行業培訓、職業輔導、工作實習、工作
配對、就業後支援服務及其他增值服務等,以協助他們提升受僱
能力及持續受僱。
2. 一次過的「重返工作獎勵金」
為鼓勵參加者持續就業,參加者在計劃期內成功覓得全職工作,
並持續就業四個月或以上,可獲發放港幣1,500 元作為一次過的「重
返工作獎勵金」,以應付與工作有關的開支。
3. 短暫經濟援助
營辦機構會為有需要的參加者提供及時的經濟援助以解決他們在
尋找工作或重新就業時所需的開支。
4. 就業後的支援服務
營辦機構會為成功覓得全職工作的參加者提供最少四個月的就業
後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持續工作,從而自給自足。
查詢詳情
查詢有關地區就業支援試驗計劃的詳細資料,可聯絡各營辦機構(各
營辦機構的聯絡電話及地址請瀏覽本署網頁
http://www.swd.gov.hk,亦
可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 查詢)。
http://www.swd.gov.hk/doc/whatsnew/200609/IEAPs_DEAT/Attach4_DetailsoftheDEATProjects_Ch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