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假問題

2007-08-09 7:45 pm
我o係超市做左11個月長兼職...佢先轉我做全職..而家佢話之前做長兼職o個個年假冇左..
咁我係咪蝕左個年假? 同埋佢咁做有冇違反勞工法例?

(因為我轉左全職都仲係o係超市度做緊..咁唔係應該會累積落去ge咩??)
更新1:

咁即係我只要做夠12個月..就應該有年假? 我已經做左11個月長兼職加3個月全職

回答 (2)

2007-08-10 12:29 am
✔ 最佳答案
要視乎你那11個月兼職是否屬於《僱傭條例》下的連續性合約,定義如下:
「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視為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如果你的兼職符合上述規定,便是連續性合約,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有薪年假(第1年做滿12個月有7日年假,在之後的12個月內放取,不可用錢代替),如果超市拒絕給你應有的年假,便是違反《僱傭條例》。
若兼職不屬連續性合約,年假不受《僱傭條例》規限,那便按你和超市的合約而定。

2007-08-09 22:56:28 補充:
如果你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只要做夠12個月就應該有年假
2007-08-09 8:12 pm
現在的香港大集團話事 視勞工法則如垃圾 如你要真取回年假 可能會無o左份工 比我就算抄都一定爭取 贏回假期可能輸0左份工 你可到勞工處求助


收錄日期: 2021-04-21 14:23: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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