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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的生物觀
愛滋病是由英文AIDS(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直接音譯而得,原意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後天表示是長大後才得到,而非先天或遺傳的病;免疫缺乏乃是此病的特色,由於身體免疫系統中的T4 (幫助型T)細胞受到愛滋病毒的破壞,而使得整體免疫能力降低,
無法抵擋各種外來的、或體內原有的微生物、以及新生的癌細胞等的襲擊,以致各種感染伺機而起,也容易得到各種癌症。由於疾病的主要原因是免疫力缺乏,故各式各樣的病均可發生,每個人表現的症狀不一定相同,故稱為「症候群」(疾病的綜合體)。照理來說,翻譯成愛滋「病」並不是很恰當,按英文原意應翻譯成「愛滋」即可。但後來其病因(一種反轉錄病毒)被發現,故相沿成習,稱作愛滋病。但各位應了解這種病不是單一的病,而是多種病的綜合體。
最早,愛滋病是在同性戀者身上發現,1981年由Gottlieb醫師首次發現五位年輕男性得到罕見的念珠菌感染及肺囊蟲肺炎,且均是T4細胞嚴重受損所致,調查此五名患者均是男同性戀者。此疾病被報到美國疾病防治中心(CDC)所出版的「疾病與死亡週報」(Mortality and Morbidity Weekly Report, MMWR)後,引起全世界的矚目,各地報告接踵而至。除了同性戀者外,也陸續報告有靜脈注射毒品者及血友病患者得病。
因此早期在病因未明時,藥物、變種梅毒桿菌、變種B型肝炎病毒,甚至是行為異常等均被懷疑為愛滋病的原因,其中尤以將愛滋病等同於同性戀,及將之歸屬於所謂高危險群(包括:毒癮者、男同性戀者及血友病患)的錯誤觀念所造成的防治上的疏忽最為嚴重。人性中不願面對事實、逃避推諉的弱點,使得愛滋病的流行更加容易,而白白增加了數百萬個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