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問題???點填???

2007-08-07 9:40 am
本人今年23
6月尾開始失業.......
現在正在找工作,but找了很久=.=......

因為申請公屋要等幾年....
so我想申請定.........
我是自己一人申請的

寫封信說明經濟來源及每月平均支出
1)我可以點填經濟來源??
現在失業,一切開支是自己的儲蓄

2)每月平均支出呢???
我住在家中.......
冇什麼大支出.不過會出去找下工作,要交通費,吃飯費.....
買下東西......

3)附上有關資產的證明文件??
銀行的存款薄副本???
有股票呢???可以點上報??

4)如果之後找到工作要唔要上報???
如果有工作,我的每月平均支出會多了很多
(因找到工作我想晚上去讀書...)
i,我又要唔要寫???
ii,如上報可以怎做???
更新1:

我已將申請須知看了十多次,請不要copy給我看.......... 我就是不明白才問的.......... 請就我的問題回答.............

回答 (2)

2007-08-07 7:46 pm
✔ 最佳答案
我果時填好似無你所講咁多野同咁麻煩...
我係上年到申請今年就已經住緊啦...
其實你所講既點報其實只有一個原則家乍....
就係咩都要有單有據就ok家啦...
你呢兩個月無野做就要有俾人炒or唔做既証明...
問你前公司拎離職証明就ok家啦...
跟住就要影返過去一年既糧單....
平均數唔可以超過七千...
如果你計完過七千你就唔洗答之後既野啦....
平均支出係咁易計下就ok家啦...唔會理你咁多家其實...
有關資產的證明文件--->銀行薄or月結單...定期...再加上你股票既月結單等等所有你有錢放係果到你就要影俾人地家啦...如果你有車樓等就要連埋地契等俾埋房署....
唔洗上報住家...
因為你而家先係俾表跟住其實係要拎號碼排隊家....
排到差唔多到你你先要俾返曬d新既資料房署....
所以你而家剩係要填返而家既資料就ok家啦....

唔明既add我啦....
[email protected]
2007-08-07 9:49 am
一.選定你的申請類別

公屋單位的分配是依照登記在輪候冊上的先後次序來辦理的,大致上各個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家庭人數及所選擇的地區而分隊輪候,在有單位可供編配時便按單位大小及所在地區而分配給最先在該隊伍等候的家庭。在申請前,可先查看一下申請輪候冊的最新進度,再決定所選的地區和以哪種類別申請。如果你以家庭申請,你家庭成員中是否包括長者,因而可加入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如果你希望與年長父母同而居,你可考慮加入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如果你和家人都屬高齡人士,你的申請可以享有共享頤年優先配屋。單身人士就會排列在一人家庭的輪候隊伍上。


二.入息及資產總值上限

房屋委員會每年都會檢討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通常如果限額有調整,便會在4月1日起生效,申請人須在登記及接受編配單位時均符合資格方可入住公屋,所以別忘記查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確定你的收入及資產沒有超出限定。



三.遞交申請

小心填寫申請表,齊備必須的文件,以證明你與家庭成員的關係及入息資產。


四.獲發公屋輪候冊登記號碼

房屋署經過詳細審核資料後,會把你的申請列入公屋輪候冊。一般來說,你會在遞交申請的一個月內收到一張列有登記號碼的藍色卡片。公屋輪候冊資料會每月更新,你可以在報章上或網上查閱最新進度。


五.考慮申請特快公屋編配

房屋署每年或會有一至兩次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讓已登記在輪候冊但未到配房階段的申請人有一個提早上樓的機會。房屋署會發信通知合資格的申請人前來選擇單位,如果你接獲通知,可千萬別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

每位申請人只能遞交一份申請表,而其家庭成員的名字,也不得列於另一申請表內。重複的申請表一概作廢。

申請人必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一併寄回房屋署公屋申請分組,以便我們初步審核登記資格:


1.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與關係證明



(a)
各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書、出生證書副本、或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等的副本。在中國內地結婚或出生人士,如從未申領有關證明文件,本署會酌情考慮以公証書代替。夫婦如果在香港以舊式婚禮結合,請宣誓說明。如果申請表上所填報的姓名與文件上所示的姓名不相符,請附上更改證明文件;



(b)
如非在香港出生而未有領取身份證的兒童,須附上批准在港居留的證明書副本。領養的子女須附上政府簽發的領養文件副本;



(c)
離婚人士或單親家長,須附上離婚證書及子女管養權證件副本;如同居後分居的人士,須附上宣誓書,說明同居及分居的日期及子女管養權的安排,惟男方必須呈交子女管養權證件副本。若配偶失蹤,請附上當時的宣誓書正本及報案紙副本;



(d)
如配偶已去世,請附上死亡證副本。如配偶未獲准來港居住,須以書面說明,並附上結婚證書副本。如配偶移居外地或返回內地定居,請附上文件,證明其現居地;

(e)
若申請表內任何成員已懷孕16星期,須呈交由註冊西醫簽發的預產期證明書副本;



(f)
居港未滿七年人士須附上入境證明文件副本。





2.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a)
受薪家庭成員最近期的僱用證明書正本(以三個月內簽發為限,必須附有僱主簽署、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蓋章及簽發日期),載明底薪、雙糧、花紅、各類津貼等資料。申請人可在入息扣除百分之五法定的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其餘供款仍作收入計算;



(b)
從事自由職業即沒有固定僱主人士,須自行用書面申報所從事職業及每月平均收入。申報人並應在申報書上清楚列明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申報日期及簽署;



(c)
自僱人士,請附上商業登記證副本,並以書面申報資產及每月平均利潤或收入;

(d)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人士,須附上印有受助人姓名及援助金額的證明文件副本;



(e)
失業人士,請來信說明經濟來源(包括子女供養及親友饋贈)及每月平均支出(所有書面說明必須簽署及寫上日期)。






3.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資產淨值證明



擁有資產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請附上有關資產的證明文件。






4.
地址證明



請附上任何有申請人英文住宅/通訊地址的文件影印本(如電費單、水費單),以便證明其英文通訊地址正確填寫。

查詢資料請致電:房委會查詢熱線
電話:2712 2712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37: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07000051KK0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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