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8歲,先生比我小5歲,有一個7個月的小朋友!
先生的狀況:先生愛賭博.又不認真工作都沒有收入,曾把所有的黃金拿去當鋪換現金,現在在漁港有一個小攤位,收入不多,都快養不活自己了!曾經還上網找網友發生關係!公公有前科,會打婆婆也愛賭,婆婆有憂鬱症,但家裡有土地將近1千坪吧,在漁港又有2家店,應該說,夫家那邊的親戚不是吸毒就在入獄,有的也被槍決了!
我的狀況:因為先生愛賭,所以我的信用卡.現金卡都被他借錢近20萬,都我的名字,目前我月薪4萬,也沒存什麼錢,不過養活我跟兒子沒問題,只是現在有卡債!
如果需要證人證明我先生常跑賭場,我可以提供,而且鄰居都知道我先生愛賭,不工作!
想請問:分析一下我們的狀況,告訴我,我的勝訴機率高嗎?
更新1:
監護權跟扶養權我都要,因為小孩都我在養
更新2:
還沒有好心的律師可以提供我電話,先讓我跟律師做個討論,希望討論的時數先不要收費
更新3:
還有,因為先生一直賭到沒錢無法養家,所以我已經回娘家住2個月了,這樣會不會有影響,或是什麼不履行同居的義務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