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自英國百多年前統治香港,凡香港出世的人,都有權取到正式 UK 英國護照嫁,(即英國人用的那個英國護照),這也是為什麼香港好多新界人去了英國移民,因為本地新界人都是香港出生的。
後來好似是1970s 年代,英國政府只簽發 British Subject: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 給香港人. 我在1981年新取的就是這個護照。 這種護照已經無權在英國居住 ( 因是 British Subject 而非 British Citizen.)
但在1982年但在中英為香港前途談判時前夕,英國已經改為簽發BDTC護照給香港出生的人,BDTC 是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y Citizen , 理 論 上 所 有 在 英 國 殖 民 地 出 生 的 都 是 BDTC,不只香港。 ( 我太太於1983年新取護照就是這種)
於中英談判,英國同意中方提出97後,BDTC都不能發,只能改簽發BNO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於90年間,香港簽發 BDTC 和 BNO,兩樣給香港人選擇,選擇BDTC的只能有效至 1997年6月30日,而非一般十年 ( 我都有一本呀 !), BNO就十年兼且可以過渡香港97回歸。
所以香港97 回歸前 BDTC 和 BNO 兩種都有的,兩種都有效。回歸後就 BNO 和特區護照了。
上文資料是對的,因為我有那幾種舊護照在手
97年前,有些人是沒有資格取護照的,所以還有 CI, DI, 回港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