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問題........

2007-08-06 8:31 am
我現在已經同屋企人住緊公屋
而且係4~6人單位,有我個名
咁我仲可唔可以用個人名義申請公屋呢?
thanks...
更新1:

我今年23歲...咁申請左會否要係名單內刪除我個名ga?

回答 (3)

2007-08-06 8:39 am
✔ 最佳答案
我記得係可以。
依家係有計分制囉。
你依家有公屋身份。
你只少要扣三十分先囉。
及你唔係立刻有呀。
你要等幾年囉。
我唔知你依家幾多歲,我記得你十八歲後,每年係加三分。
你過左一年又加你1-3分。
及你人工唔可以高於七千元。
參考: 本人是輪侯公屋人仕
2007-08-07 7:54 pm
係一定要除名先可以俾你申請家....
你都仲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既...
好似我咁就係啦...
你申請左之後大約一年到佢會有d特快既公屋如果你唔嫌既唔洗一年既就可以搬出黎住...
如果你要多要求既就要好似人地計分咁慢慢排囉...
2007-08-06 5:57 pm
如果你除名先申請就由18歲0分,19歲1分,20歲2分咁開始計
唔除名就先扣30分,你23歲即係5-30=-25分
宜家申請單人公屋正常計分制至少等10幾年先有屋(30歲以下申請者)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17: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06000051KK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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