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刑事案中, 作出撿控果個係律政署. 警方查完單案後, 會將個file俾律政署. 告唔告你, 係由律政署決定. 你前夫只係受害人, 佢無權話唔告你 / 消案.
你前夫身份巳經變左 "証人", 而你身份亦巳經變左 "疑犯". 如果你私自或經第三者以任何方式接觸証人, 企圖影響佢作供, 咁就係犯咗 "妨礙司法公正". 要坐監的!!
簡單黎講,收到証人傳票, 除非重病留醫或不在香港, 否則一定要出庭. 如果證人唔得閒或身在外地不能出庭, 法庭會延遲審訊等個証人番. 如果證人玩失踪唔出庭, 法庭可以頒令通輯佢, 叫差人拉佢上庭, 並判佢蔑視法庭, 要坐14日監.
佢話唔記得案發經過係無用嘅. 警方重會有其他証據, 去證明係你使用該張唔屬於你嘅卡. 而且如果係你前夫報案, 落哂口供, 但到法庭又做失憶証人, 話唔記得案發經過, 就到佢犯左蔑視法庭及浪費警力罪, 重有機會被告埋妨礙司法公正! 記唔記得前英皇證券果位林先生(亞姐吳雪雯條仔), 報警話俾楊受成非法禁錮, 但到上庭時又話當時好驚, 所以乜都唔記得, 推番哂d証供. 結果佢被告蔑視法庭及浪費警力, 坐咗14日監. "失憶証人" 呢個名詞就係由佢而起架囉!
所以你前夫話唔記得案發經過係無用嘅. 之不過, 如果你前夫有一日, 突然醒起佢原來叫你幫佢去買野, 你話無錢, 佢就叫你用佢果張卡去買. 但佢又無記性, 唔記得咗, 所以見有人簽佢張咭, 就報警. 原來一場誤會! 所以而家趁在未上庭時, 就快快到警署, 向警方重錄口供. 並鄭重為自巳擺烏龍向警方道歉! 咁警方見主要証人都咁講, 就會叫律政署向法庭申請不提証供起訴, 大家番歸瞓覺.
你前夫會唔會在你上庭前突然有一日醒起係佢就叫你用佢果張卡去買野, 我就唔知嘞.....你又知唔知呢?
2007-08-11 14:16:33 補充:
如果真係嚴重到要坐監, 大肚同無大肚無分別. 監房大把大肚婆, 亦有豐富應付大肚婆經驗. 生咗BB出黎, 會俾你家人養. 無家人就交社署.未上庭時到警署向警方重錄口供, 會俾差佬鬧, 但只要低聲下氣, 因未上庭, 只係鬧啫. 但到全世界成堆人上哂庭, 先改口供, 浪費警方, 律政署, 法庭, 時間金錢人力, 你話會唔會吊幾句就算呢?
2007-08-11 14:22:45 補充:
博士兄: 我並無直接或間接建議叫佢老公改口供或作假証, 我只係舉個例啫! 我亦有講明 "...如果你私自或經第三者以任何方式接觸証人, 企圖影響佢作供, 咁就係犯咗妨礙司法公正...".
2007-08-11 14:25:14 補充:
博士兄: 反而你話 "計我話叫前夫推翻自已口供,說因為抄架所以講大話說老婆盜用信用卡,其實是自已簽的" 就係直接建議叫佢老公作假証, 妨礙司法公正喎!
2007-08-11 14:30:25 補充:
博士兄: 而且你自已都識講啦! 要簽名㗎嘛! 佢老公話自已簽的, 一睇錄影帶同一對簽名, 佢老公就即中一條妨礙司法公正啦! 你諗吓係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