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滋擾問題

2007-08-05 8:53 pm
樓下經常投訴我們發出家居噪音, 已經一年了, 今天竟然向警察投訴. 我覺得他們好過份.
他們所謂之噪音包括 : 我家'刪'櫃桶'聲, 小孩經常大力行路聲, 跌野落地下聲及跌花灑頭落浴缸聲. 我已經非常容忍及對小朋友作出經常提點及責罵, 又加上一些防音膠毯比小朋友玩, 但他們仍覺得星期日7點多我家發出是滋擾性噪音. 及仍經常向管理處投訴, 令我及家人非常困擾, 請問上述所`述聲響是否屬於鄰舍噪音管制範圍 ? 今天之CID到埸時, 亦說只是了解情況. 但並沒有說警戒性說話(因實際情況他們所見並沒有巨大之噪音), 並說會向樓下解釋所見到我家之情況. (家住屯門某私人屋位苑)

我想問是否可以反投訴他們精神困擾或是出律師信俾他們?

回答 (2)

2007-08-11 12:09 am
✔ 最佳答案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


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是包括源自住用處所內的電視機、冷氣機、打牌或狗隻等的噪音,以及源自公眾地方的收音機、小販或揚聲器等的噪音。
本條例為一般性的規定,用以管制此類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又擾及別人的噪音。
本條例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貿易、業務或冷氣機等噪音。
『住用處所』一詞是指獨立住所或家庭居住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該大廈可能作商住混合用途,其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該大廈的非住宅部分所發出的噪音是受到本條例第十三條所管制。
受本條例第四及第五條所管制的噪音來源,因有其特性,故不適宜用具體確定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或量度程序評估其程度。一如其他國家,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是由警方根據當時情況,認為它構成滋擾之時,才加以處理。
所以你的家居噪音是不成立的,最主要是你樓下是麻煩人事亦可能有精神緊張病,遇着這類人正事秀才遇着兵,有理說不清呀!!!
如你投訴他們精神困擾,可能他會日日來麻煩你,你要有心理準備!!!
忍!忍!只是警察來調查,他們都有紀錄你樓下住户之資料知他是麻煩户,但他打999,警方一定要調查!!!
2007-08-07 9:40 pm
因為噪音問題係好主觀, 只要係 " 任何人認為該噪音是令人煩擾的根源 " . 基本上都有權投訴.

但如果要告你亦都唔係咁輕易, 因為警方都須要觀察你所發出既聲音係咪真係好噪.

其實大家左鄰右里, 最好互相包容啦, 又或者搵機會親自同樓下解釋下啦!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49: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05000051KK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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