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破產係幫你解決有無力償還既債務,但係會有4年時間被監管。
申請左報產會有損個人信譽,見工果陣老闆可能因為你申請過破產而覺得你欠缺誠信,唔會請你,係銀行同財務公司申請借貸都比較困難。
幫自己plan定每個月既支出同收入,就算儲唔到錢,至少都要做到收支平衡,唔借人咁多錢,就唔會陷入財務危機啦。
1.1 《破產條例》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
(a)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債項的個人、公司或公司合夥人;及
(b) 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1.2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是:
(a)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b)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1.3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a)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b) 自願安排的好處是:–
(i)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ii)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iii)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