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公司做左大約一年多.岩岩係7月尾已經正式離職!
今日返公司拎糧個陣發覺左以下問題:
9/7/2007 ~ 12/7/2007 呢四日,我請左有薪病假;當然我亦都付合晒領取有薪病假既要求(即: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但問題係..我老闆唔肯批!而且佢竟然打去同個(中)醫師講我個4日係有返工,重好精神,點解要開醫生紙俾我?個(中)醫師信以為真就結果搞到個(中)醫師簽名話之前批既病假取消! 但係,我確實係個4日無返到工,有工咭證明! 而且經過我同個(中)醫師了解之後,發現其實根本係個老闆講大話! 之後我就打去同老闆理論,佢竟然講左句:「再唔係您未叫個(中)醫師寫返張野證明堅持要您放囉! 到時再睇下點囉~」佢呢句說話俾我覺得佢係點都唔會批! 連個(中)醫師都咁講!
佢咁既騙人做法,其實就算我唔叫個 (中)醫師寫個封咁既堅持信,我係未都一定可以拎得返個4/5既人工? 如果佢堅持唔俾,如果我去勞資關係組告佢,勝算又有幾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