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前可否領取強績金?

2007-08-04 4:16 am
本人27歲~~於2006年12月30號離職~~因後來意外令腳部受傷~至今仍未找到工作。請問~我現在可否提前領取強職金??手續應如何辦理?謝謝

回答 (3)

2007-08-05 10:53 am
✔ 最佳答案
1)你所有MPF的結餘少於5000元,並over 1 年無工作及沒意再工作
or
2)60歲至64歲期間申請提早退休

mpf 短短幾年,取得幾多呢~ !
我相信你需要一份工作多過取mpf的錢

你可以星期1至3的早
上call我,63839478 我可能有工作幫到你
( 間公司唔一定請,但都算是一個機會)
2007-08-04 4:38 am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 計 劃 成 員 可 在 達 到 退 休 年 齡 前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這 些 情 況 包 括 :

*年 屆 60 歲 並 提 早 退 休 ; 或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 或
*完 全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 須 由 醫 生 證 明 , 而 所 喪 失 的 工 作 能 力 , 必 須 與 之 前 所    從 事 的 最 後 一 類 工 作 有 關 ) ; 或
*死 亡 ( 請 注 意 , 強 積 金 屬 成 員 遺 產 的 一 部 分 , 可 由 遺 產 代 理 人 申 索 ) ;   或
*帳 戶 結 存 少 於 $5,000 , 在 過 去 12 個 月 沒 有 向 計 劃 作 出 供 款 , 並 表 明 無 意  在 可 見 的 將 來 成 為 受 僱 或 自 僱 人 士 。

有 關 申 索 累 算 權 益 的 規 定 及 程 序 , 請 參 考 強 積 金 指 引 IV.4 和 有 關 表 格 。

強 積 金 指 引 IV.4
http://www.mpfa.org.hk/tc_chi/leg_reg/leg_reg_gui/leg_reg_gui_p4/leg_reg_gui_p4_2.html

表 格
http://www.mpfa.org.hk/tc_chi/quicklinks/quicklinks_forms/quicklinks_forms_mpf_sm.html
2007-08-04 4:26 am
好似係

1. 除非你移民 , 唔再返hk
又或者
2. 有充份理據,証明你唔會再在hk 工作,

否則要到65先可以攞返d錢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57: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03000051KK0481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