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燈就左轉 結果誤入快車道 被一輛直行轎車撞擊
我和負載人皆受傷 被救護車送進陽明醫院
我知道我闖錯車道 因為那裡只能右轉 但晚上視線不佳我沒看清楚告示牌 事後我的車修理還在估價 對方願意和我們和解
可是負載人全身受傷 加上有撞擊頭部 所以我們還沒寫和解書
對方車子有全險 但是他願意他的車子的部分自己認賠
我ㄧ開始怕對方和我要他車子的修理費 所以也想快點結束
沒發生過這種事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但是後來有人說 我們可以要求道義上的賠償
因為我們兩人皆受傷 加車子損毀 可能報修要萬元
想請問這樣事後該如何處理 我們筆錄都做完了 肇事責任也送鑑定了
可是這樣很明顯應該是我的錯 但是又有人說 負載人的責任不清
對方一口咬定說負載人的責任全是我
想請問一下是這樣嗎
想請很了解的人幫我 謝謝
更新1:
那我如何和對方請求合適的金額?
更新2:
因為對方有善意 可是如果真的要談 要和他的保險公司談 感覺就很可怕....
更新3:
昨天去看負載人 全身受傷 車子現在是修理了6千多塊 但光是包紅包送水果禮品給負載人就送了8千多 大家都不願意遇到這種事 對方昨天也有打電話關心我和負載人 我是不清楚對方有沒有超速不過看了大家的意見 所以我先和對方和解比較好?就算申請強制險 也只有300多塊 (發生這種事 勞財傷時間以後我會知道凡事小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