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車禍 事後處理問題

2007-08-03 5:06 pm
我在士林劍潭路往中山路 西往北走 因不熟路況

看到路燈就左轉 結果誤入快車道 被一輛直行轎車撞擊

我和負載人皆受傷 被救護車送進陽明醫院

我知道我闖錯車道 因為那裡只能右轉 但晚上視線不佳我沒看清楚告示牌 事後我的車修理還在估價 對方願意和我們和解

可是負載人全身受傷 加上有撞擊頭部 所以我們還沒寫和解書

對方車子有全險 但是他願意他的車子的部分自己認賠

我ㄧ開始怕對方和我要他車子的修理費 所以也想快點結束

沒發生過這種事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但是後來有人說 我們可以要求道義上的賠償

因為我們兩人皆受傷 加車子損毀 可能報修要萬元

想請問這樣事後該如何處理 我們筆錄都做完了 肇事責任也送鑑定了

可是這樣很明顯應該是我的錯 但是又有人說 負載人的責任不清

對方一口咬定說負載人的責任全是我

想請問一下是這樣嗎

想請很了解的人幫我 謝謝
更新1:

那我如何和對方請求合適的金額?

更新2:

因為對方有善意 可是如果真的要談 要和他的保險公司談 感覺就很可怕....

更新3:

昨天去看負載人 全身受傷 車子現在是修理了6千多塊 但光是包紅包送水果禮品給負載人就送了8千多 大家都不願意遇到這種事 對方昨天也有打電話關心我和負載人 我是不清楚對方有沒有超速不過看了大家的意見 所以我先和對方和解比較好?就算申請強制險 也只有300多塊 (發生這種事 勞財傷時間以後我會知道凡事小心的)

回答 (6)

2007-08-03 7:55 pm
✔ 最佳答案
* 車禍事故雙方是以路權來判定責任的 ~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您已侵犯直行車路權,因此您會成為肇事因素(也就是100%責任);若對方有超速事實,那對方車也有過失(約佔30%而已、您就變成70%)
* 警方有製作筆錄及現場圖時,約30天內會有「交通事故責任初判表」核發下來;若雙方有異議時,得向縣市政府申請肇事鑑定!
* 建議您先以對方強制險投保公司先辦理理賠申請(目前保險申請理賠採交叉賠償方式),因強制險是不論過失責任的,只要交通事故發生有受害人,就可以申請賠償;但僅限於受害人的體傷/殘廢或死亡部份,機車受損部份強制險不賠哦。
* 您有提到 ~ 「對方車子有全險 但是他願意他的車子的部分自己認賠」!話是沒錯,若您的過失責任為70%,保險公司會發函向您追償該筆修車費的。(責任100%也是一樣會被求償)
* 若對方責任是30%、且也有加保其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時;對方就必須承擔「刑事過失傷害罪」的風險(有人受傷您就有權利行使過失傷害提出告訴的權益);另外強制險賠不足或不為賠償的部份(如機車受損),可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哦!(刑事責任及相關理賠僅以對方 有30%過失責任為準)
~ ~ 提供以上資訊,與保險公司談不必害怕
參考: *十多年理賠協調經驗分享
2007-08-12 8:53 pm
若負載人不向您索賠或傷害告訴的話,您也可以與對方協調賠償自己修車的部份;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都還沒出來,我覺的現在談和解沒有約束力,除非對方想趕快和解或您們雙方已經有賠償共識了!(您覺得會有那麼單純嗎?)
2007-08-03 9:20 pm
第一點你明顯違規左轉而與直行車輛發生車禍.你是肇事主因以肇事責任來說你本身已違規在先(不管有無乘坐者)你要以何種角度何種身分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及傷害費用ㄋ.換言之如果你今天是對方的話你會去賠償違規的另外一方嗎
第二點何謂道義上或道德上的賠償問題.我們腦海裡都存在著<大車撞小車.需道義上賠償>這是錯誤的觀念.現在一切均需要依法論法無道義上或道德上的賠償
第三點你騎機車後載乘客.乘客所有所受的傷害或損失均由你負責非對方
第四點對方對你還算仁慈ㄌ.還叫保險公司跟你談賠償問題
第五點交通事故現場圖如告到法院是要經由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來鑑定的.而非交通隊所做的初級事故報告表
2007-08-03 8:47 pm
我贊同"溫度計"所說的,這也是實情,
2007-08-03 5:44 pm
如果事故責任完全在於你
承載的人受傷,也是你的責任
2007-08-03 5:33 pm
我1號的時候也有出車禍@@

騎車真的要注意



那時候

我有請調解委員會的人

把你希望的條件

透過調委會的人跟對方溝通


負載人的責任問題

對方也不應該全推到你這邊

道德上

適當的賠償和慰問金是需要的



以前家中司機也有類似問題

希望有幫到你的忙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1 15:13: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03000015KK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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