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當一隻股票的股價下跌至某一價位時,大股東認為股價太細,便有機會出現重組合併的活動。
股價低會出現下列問題:
1) 交易成本增加:某些交易費是以手收計,例如交收費用、過戶紙等,這些費用雖然是每手只時數元,但若一手是2000股,每股只是數仙,假設為5仙,則一手只需100元,但若要用數元的交易費,會增加成本,影響投資的意慾,所以便會將股票合併,減少交易成本。
2) 股價跌至1仙,證交所規定股價最低是0.01元,若公司股票因長年虧損資產值可以遠低於0.01元,變成最低的股價可遠高於股票的實際價值,變成無人問津,長久沒有成交,所以便會合併,合併合股價可以跌至合理價值,便可以從新有交投。
3) 資產為零或負值的清盤公司股票,一些將近清盤的上市公司,新股東購入公司後,為處理一些資產近零(甚至為負值)的舊本股,便用合併的方法,及減資本的方法處理舊,流通在市場的股票後,才重新注入新資產。
4) 面子問題,一些有實力的公司,股價太低,會被投資界視為蚊型股,所以便將股票合併,例如匯豐的股價曾低於 $6,折合美元,便低於一美元,在外國中,若股價低於1美元,便是蚊型股,基金投資這類股票是有限制,而匯豐有在美國上市,低於一美元顏面何在,所以曾經合併(不記得是三合一還是四合一)。
股票合併,是要通過股東大會,所以必會公報,你可以注意一些財經報章或財經的網頁的宣布便可以看到公司合併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