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下ga債超過7年,係唔係收數公司已冇權再追?

2007-08-02 2:39 am
如果欠下ga債超過7年,係唔係收數公司已冇權再追?
親戚7年前欠下財務公司錢,
現財務公司交俾1 D〝大耳隆〞追數,
咁係唔係都需要照追數GA人咁做?
有冇D咩法例有關我GA問題?

回答 (2)

2007-08-04 12:31 am
✔ 最佳答案
法律上, 如果債權人於債務指定到期還款日而不還債, 而債權人於前述日期後之六年內不提出追討欠債, 那麼在六年期滿後便會被視作放棄其追討權. 但請注意: "追討"是包括一切口頭, 書信, 在報張刋登啓示或法律行動之明確追收債項行動. 如債權人在此六年內曾提出任何型式之追討, 那麽此六年期限便會廢除, 債權人有權永遠追討下去. 此例包括所有民事債頂或索償, 不單只是針對銀行或財務機構的借貸.

你親戚年7前欠債, 除非佢在呢7年內申請破產, 否則財務公司有權繼續追佢債, 包括聘用收數公司代為追債.
但如果你唔係你親戚欠債的担保人, 你無義務去代佢還錢, 財務公司 / 收數公司亦唔可以搔擾你, 叫你代還.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2-28 6:53 pm
樓上個位師兄你識唔識架!!! 唔好吹水la......你錯灑law


另外如果你仲有小小時間的話我比個綱你睇下, 可以解决咗很多麻煩

http://www.veevee.net/discuz/index.php?fromuid=96 WeVee 論壇

歡迎因欠銀行或財務公司債務而被收數佬滋擾的朋友分享問題,與及提供資料庫,查閱及分享他們的資料、追數手法等資訊。

本討論區並非教人欠債不還, 因保安局包庇金融機構及收數公司,令市民日夜飽受收數公司的滋擾,故此設立此區抗擊收數公司。

因為我地係反收數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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