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心臟死亡,究竟保險有得賠嗎???

2007-07-31 10:44 am
我有一好友佢今年2月買了一份人壽+意外+危疾共3樣的保險.
每樣賠賞額為港幣各$150,000元...
因為他買這份保的時侯為30幾歲本身亦沒有吸煙習慣...
所以保險公司方面亦須他做身体檢查,但幸我好友在6月時因突發心臟病去世..
佢家人联絡保險公司,但得出嘅解釋只講機會一半一半咁話...
保險公司方面應賠賞我朋友多小保金呢???
点解保險公司話賠賞机會得一半???
莫非想推卸責任????

回答 (1)

2007-08-01 1:16 am
✔ 最佳答案
據我所知, 每份人壽保險都有一個 “等待期”. 即係保單生效後的某一段時間內(有d 3個月, 有d 6個月), 如投保人死亡, 就唔會賠. 作用係防止有人買咗保險後自殺呃保金. 過左 “等待期” 後, 因無論乜事去世, 保險公司都要賠.
你朋友係因心臟病去世, 我無睇過張保單, 唔知道“等待期”係唔係只適用於自殺. 保險公司嘅解釋只講機會一半一半, 可能份單未過“等待期”, 但佢又唔係自殺, 所以要搞清楚.
而且保險公司雖然無叫你朋友做身体檢查, 但如果佢在填投保表格時灟報某d資料, 保險公司亦可以此為理由而唔償.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31000051KK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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