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什麼會有非法的「發鈔機構」?為什麼香港政府不開放發鈔讓各種鈔票自由印刷?
回答 (2)
根據《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政府授權三間銀行,即匯豐銀行、中國銀行和渣打銀行,發行十元或以上的紙幣;基本法中亦指出,香港政府負責發行十元以下的紙幣及輔幣。
換句話說,香港各類輔幣和紙幣的版權,均屬於港府和三間發鈔銀行;香港的鈔票和輔幣,又稱為「法定貨幣」,受法律所保障。為了杜絕偽造的鈔票流入社會,港府及各發鈔銀行都絞盡腦汁,設計出不少防偽功能的鈔票。
不法份子看準市民及遊客對本港鈔票的需求,就印製偽造的鈔票,擾亂香港特區的經濟,故此港府有責任去令金融制度穩定,杜絕非法印製的鈔票。根據香港法律規定,任何人士行使及印製偽造法定貨幣鈔票,即屬犯罪,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四年。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46: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9000051KK0267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