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問題, 其中一方可否不出現

2007-07-29 4:15 pm
我想問呢, 如果想結婚, 新娘, 新郎係咪一定要出現係註冊果日? 如果其中一個係外國, 可唔可以唔出席? 如果得, 係點攪ga?
同埋最快要幾耐先可申請? 係咪三個月? 有冇得快d?

thanks

回答 (1)

2007-07-30 11:06 pm
✔ 最佳答案
新郎新娘都一定要出現, 因為雙方都要喺監禮人面前宣誓同埋簽字.
想結婚嘅人, 都要先交一份 "擬結婚通知書" 俾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處會公開呢份通知書, 如果15日內無人返對佢地結婚, 咁佢地就可以隨時辦結婚手續. 由發出擬結婚通知書後, 男女雙方必須喺三個月內結婚,否則通知書會作廢, 之後雙方必須重新發出通知,先可再辦結婚手續. 所以如果無人返對你地結婚, 你地最快可以喺交擬結婚通知書15日後結婚, 不過當然要預約先啦, 但正因為有 "發出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必須結婚" 呢個規定, 所以就變相最多只可以三個月前申請結婚喇.
去呢度check下啦: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42: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9000051KK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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