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乘客和騎乘者都受傷,調解時對方出具醫院收據以及休養證明薪資轉帳等要求我也要付工作損害
我方保險公司表明,醫療部份有單據全額理賠,但工作賠償損失部分需要看肇事責任比重理賠,因為是碰撞我也不談是誰撞誰?總會有責任比例(但確實是他巷道出來衝撞我,不然為何我的左側板金會凹陷道破掉如此嚴重)
但對方帶去的委託人就一職說沒這回事,工作損失部分不賠到足,他就去告我意外傷害,我想請問?有這樣的嗎?
然到法官不會看肇事責任嗎?然到只要有對方有受傷不管是不是我撞他我就倒楣嗎?
我的車也要修2-3萬那我活該嗎?他說他路口有停再走,請問大約5-6公尺的距離而已摩托車加速會把我撞成凹陷那樣嗎?我是營業車就比較倒楣嗎?(我是劃有雙黃線的幹道)
保險說有醫療單據部份全額賠償, 其他療養請假工作部份要按肇事責任比例賠償,目前的經驗是3比7(他錯7我錯3),對方說反正保險公司賠不夠部份就是要我賠,
唉!且對方帶了里長去和區公所的調解委員都認識,一去都一直在討論它的受傷部分,整個過程就是一直叫對方不要談了,就去告意外傷害就好了,
唉!真有這種事嗎?那我以後就先請我朋友高薪任用我,並簽約,然後騎摩托車找台高級轎車撞上去,送醫院,對方不賠就告,那我就賺翻了,是不是這樣可以呢?
社會變了,
對方帶的里長還一直說我就是倒楣,
居然還舉例說他們處裡就是有一個騎車逆向且無照撞到汽車受傷,一樣告對方意外傷害,告到對方每天都去家裡拜訪,然後一邊講還一邊很自豪,說他一定告我告的成的
唉!社會現在是這樣的嗎?他還是里長咧!怎麼可以這樣是非不分顛倒
更新1:
我強調一點,我是營業車,我的強制險保險公司會處裡 我沒有說我不賠,但是總要有道理 保險公司說醫療部份單據全額理賠 工作精神損失要賠也OK,但是就是按照肇事責任比率賠償 這樣我沒理嗎??我們是規矩人,這樣有錯嗎?保險公司這樣算惡質嗎?(對方里長一直罵我們保險公司惡質) 但是後溝通,我不是偏袒自己人,而是我是走理講理的人 遊戲規則就是如此, 我錯了嗎
更新2:
給啊旭大大 我也想申請肇事責任分析啊 因為對方知道心裡知道他錯的成分較大 他和里長來的時候那里長就在那裡避重就輕,說反正他不管那些 賠不到他就去告就是了 那天協調保險公司也同意對方開的醫院證明休養單 也同意所有醫療單據全額理賠 但就工作損失部分按照肇事責任(保險公司經驗初步認定就是他對3成我對7成,所以保險公司也願意對方提出的工作損失的三成來賠償,但對方就是要他說多少就多少.說沒有賠到就是告,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