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判刑問題

2007-07-29 3:17 am
我朋友本來要去上水警署報到..但遲遲都無去..
跟住係元朗比人捉返..下星期要上庭解釋..
我想問如果解釋不被接納..判刑/罰款大概幾耐/多?
更新1:

我朋友係..單案已經判左罰錢..但而家再追究返佢無去警署報到.. 單案本身已經完左..結果會唔會同你所講既有唔同?

回答 (1)

2007-07-29 3:45 am
✔ 最佳答案
要去警署報到但無去, 如果上庭解釋不被接納, 就會被判違反擔保條件. 你朋友的保釋金會被充公. 如果係人事擔保, 個擔保人會要交擔保金額到法庭, 保釋金會被充公.
跟住個法官會取消你朋友的保釋. 如屬法庭保釋, 就會直接被扣留在懲教署轄下的荔枝角收押所(男)或大欖收押所 (女), 直到上庭或警方查明單案與佢無關. 如屬警署保釋, 就會先扣留在警署. 但因為警署不適宜長期拘留犯人, 警方會落條臨時控罪 (Holding Charge), 再上法庭, 由法庭頒令將你朋友扣留在懲教署轄下的收押所, 直到上庭或警方查明單案與佢無關.
違反擔保條件, 只會被充公保釋金及取消保釋. 唔使額外罰款 / 坐監.

2007-07-30 14:51:19 補充: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 SECT 9M因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而進行的沒收(1) 如任何獲准保釋的 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 指定歸押, 則不論該人是否已就根據第9L(1)條所訂的罪行而被定罪, 法庭亦可命令將作用 為確保該人會歸押的 任何─ (a) 根據第9D(3)(a)條由擔保人作出的 保釋擔保; 或 (b) 根據第9D(3)(b)(viii)條存放於法院的 款項, 全部或 部分沒收歸政府所有。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8000051KK0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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