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聖經羅馬書13:1吩咐基督徒要順服政府,這因為上帝吩咐的.
羅馬書13:2還說如果反抗政府,就等於反抗上帝安排,反抗者必自招刑罰.
13:4因為政府是上帝安排,是對我們有益的.
13:5所以基督徒一定要順服政府.
13:6,7要基督徒納稅,仲要順應政府要求,尊重政府安排.
這是否基督徒注定任由政府魚肉,不應該反擊政府?
假如這政府所信奉國教不是基督教,政府大力迫害基督徒,做基督教是否應當冇得反對,順服上帝安排,即使殺身成仁,上帝認為這是對的事?
這是否上帝縱容政府殘害基督徒,目的要壯大政府的膽,即使政府殘殺基督教,上帝不會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