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參考香港運輸處牌照科的說明如下:
從 外 地 到 港 人 士 , 如 果 是 遊 客 而 又 合 乎 法 例 的 年 齡 限 制 駕 駛 私 家 車 、 輕 型 貨 車 、 電 單 車 和 機 動 三 輪 車 的 人 士 ﹐ 須 年 滿 十 八 歲 或 以 上 , 駕 駛 其 他 車 輛 類 別 須 年 滿 二 十 一 歲 或 以 上 , 便 可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簽 發 的 有 效 國 際 駕 駛 許 可 證 , 在 他 最 近 來 到 香 港 入 境 之 日 後 的 12個 月 內 , 在 香 港 駕 駛 該 許 可 證 所 授 權 他 駕 駛 的 車 輛 類 別 。
9. 申 請 免 試 簽 發 香 港 正 式 駕 駛 執 照 人 士 , 如 何 證 明 他 所 持 的 駕 駛 執 照 是 於 申 請 人 在 發 出 該 執 照 的 國 家 或 地 方 居 留 不 少 於 6 個 月 期 間 發 出 的 ?
申 請 人 可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以 便 證 明 他 符 合 此 規 定 :
(1) 護 照 上 的 出 入 境 印 章
由 出 入 境 印 章 可 證 明 申 請 人 是 否 在 發 出 執 照 的 國 家 或 地 方 居 住 不 少 於 6 個 月 。
該 駕 駛 執 照 必 須 是 在 該 段 居 住 期 間 的 任 何 一 日 簽 發 。
(2) 在 該 國 讀 書 的 證 明 文 件
成 績 表
學 校 信
(3) 在 該 國 工 作 的 證 明 文 件
薪 金 通 知 書
公 司 信
備 註 :
註 : 上 述 第 (2)及 第 (3)項 屬 輔 助 文 件 。 申 請 人 仍 需 提 供 護 照 或 同 等 旅 行 證 件 顯 示 在 該 段 包 括 駕 駛 執 照 簽 發 的 居 住 期 間 的 出 入 境 紀 錄 。
可查閱下列網址:
http://www.td.gov.hk/public_services/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s/driver_licensing/index_tc.htm#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