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Re:Pay it Forward 咁你意思即係這是所謂土生土長o既香港人文化嗎?
更新2:
我所理解 土地資源由政府管有? 政府每年「拍拍板」就幾多億幾多億? 跟住塊地就屬於由投得o既「地產商」獨家享有的? 「再跟住用工程技巧請勞力工人運土築建高樓! 建成啦!連停留的機會都沒有! 得到一身勞累病痛!」 然後起好D樓就用來當貨物買賣?「地產商」永遠是得益者? 這是什麼世界???保障了誰?
更新3:
Re:阿一 咁就真系 該燴啦~!~!~!~